3月25日,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回应机构改革的话题时表示,这次机构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范围最广、力度最大,意义和影响也最深远的一次机构改革。他指出,本次发改委机构改革手段是“瘦身”,目的是“强体”,新时代发改委将更高质量发挥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职能。
一直以来,发改委作为国务院第一大部委,职权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运行调节、经济体制改革、价格改革等,同时参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金融业监管政策的制定,一向被称为“小国务院”。在长期的运行中,各方对发改委“行政干预过多、计划色彩重、与其他部委存在职责交叉”等多有诟病,呼吁改革的声音也一直很强烈。
众所周知,国家发改委前身是国家计委,曾长期承担着政府对综合经济管理的职能。1998年,国家计委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管理有关国民经济全局事务,着力制定发展战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2003年3月,再次进行机构改革,将原国家经贸委的部分职能和原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一同并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改委。5年后,国家发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能和对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管理,划入新组建的工信部;同时组建国家能源局,并由其代管。不过,国家发改委改革到此,仍有不少微观层面的职责。
而此番机构改革,则一下子“砍掉”发改委七项职能,具体表现在: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整合进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整合进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进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优化后的审计署;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整合进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整合进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整合进新组建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这么做,显然是对外部声音的积极回应。发改委职能范围过大,固然有其积极作用,但在过去也确实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不如集中实现宏观管理本位。毫无疑问,减少微观的审批等具体事项管理,使发改委逐渐从微观运行中抽身,有利于提升其在宏观调控和发展规划中的效能以及精细化程度。
从以往的“无所不管”到逐步放权给市场、给专业部门、给地方,看上去是在“限权”,实则是一种固本培基。通过本轮机构改革,国家发改委与其他部委职能交叉、重叠的现象,将会得到明显改善;新的国家发改委也将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发改委的改革也是本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缩影。一切改革都应该从市场出发、从现实出发、从民众需求出发,放就要放彻底,管就该管到位。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方面可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释放市场和社会活力;另一方面,也将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