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1日在北京表示,五年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5件,修改法律127件次,作出法律解释9件,“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效果好”。
当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张德江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在回顾过去五年立法工作时,他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张德江总结了9方面成果:审议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进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用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新进展。
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方面,张德江说,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政治定力,把握立法时机,相继出台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以及国防交通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核安全法等一批重要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方面,张德江总结说,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决定,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循序渐进发展民主的方向和基本制度安排。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坚决遏制和反对“港独”行径,捍卫宪法和基本法权威。批准内地和香港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确认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决定将国歌法列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确保该法在香港、澳门得到一体遵循。
张德江还在报告中提出2018年立法工作建议。他说,要研究编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今后五年立法工作。包括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加快民法典编纂工作,审议民法典各分编;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制定外国投资法、电子商务法;修改刑事诉讼法等,并继续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保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