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5 09:55:05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史洪举
近日,网上流传一份《偏岩村关于王家村村民小组刘道宽、熊彩元夫妇违规操办酒席的处理决定》显示,由于该村一村民因乔迁大摆宴席,决定对其通报批评并停止该村民所在村民小组的道路硬化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安排,停发该村村民小组全部低保,自2018年1月20日至7月20日,该村民小组村民不得到村委会出具各类证明和盖章。1月31日,威信县委宣传部回应记者称该决定属实但并未实施,目前已责成撤销该错误决定。(1月31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一些地方攀比成风、大办酒席现象已成泛滥之势,既影响社会风气,又增加民众负担。对此,一些基层组织也在想方设法遏制这些不正之风,不乏以村规民约方式对滥办酒席者做出“惩戒”。但有些方法却逾越了法律边界,如让整个村民小组的群众为少数违规者承担责任。这样的株连式处罚早已不合时宜,既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又不能服众。虽然涉事方已经撤销了该错误决定,但还是应引以为戒,少些违反法治常识的笑话。
通过报道可知,当地村委会出台该决定主要是乔迁办酒席者巧立名目、借机敛财,违反威信县委、双河苗族彝族乡以及偏岩村相关规定。但无论哪种规定,其虽然可以“处罚”或者取消滥办酒席者的相关优待补助,却无权株连其他无辜者,让无辜者为某个人的错误行为背锅。
譬如,当地的村规民约可以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为维护本村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等制定一系列约束规范民村行为的制度。只要该制度不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就应得到尊重和执行。具体到此事,如果当地的村规民约中规定有滥办酒席行为属于铺张浪费,不得享受相关优待,应受通报批评等规定。那么,村委会就有权对违规操办酒席者通报批评,甚至有权以过度铺张浪费为由取消其低保等待遇,将惠农名额让渡给更需要的人。
但其绝对无权株连其他村民,要知道,道路硬化是当地全体村民成员享有的改善交通条件的优待政策。危房改造和低保也是政府的精准扶贫项目之一,只要村民符合条件,就应该享有,与他人违规办酒席扯不上任何关系。尤其是,出具各类证明更是村委会的主要职责,是村民不可剥夺的权利,哪怕是违法犯罪者,该权利也该得到尊重。村委会凭什么将公章当作私人财产,视无辜村民的基本权利和诉求为无物。
毋庸置疑,很多基层组织对如何有效规制滥办酒席之风颇为头痛。但移风易俗不能一蹴而就,如可以先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起,要求此类人员发挥表率作用,甚至可以对违规者给予党政纪处分。如果无视纷繁复杂的基层状况,武断地株连无辜村民,不仅不利于改变不正之风,反而可能招致公众情绪反弹,无利于基层治理。
其实,基层政府完全可以有所作为,依法指导、引导基层组织制定合理、合情、合法的村规民约,果断制止违法的,侵犯村民基本权利的行为。这样才不至于闹出一家违规办酒席,全村被罚停低保等不仅违法,更不符合现代社会治理原则的笑话。进而逐渐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更加科学、周全的方法破解乡村治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