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践证明,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农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
一、推进土地流转实施产业化经营,实现产业兴旺。产业兴旺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根本要求,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与关键。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规模化经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生产发展的需要,也是解决农业、农村长期发展的关键手段。只有引导和鼓励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采取租赁、入股等多种形式,将分散的闲置土地、小规模土地适度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实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才能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才能促进农业产业向大规模、高品质方向发展,从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村产业兴旺。
二、推进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布局,实现生态宜居。土地规模流转后,为了发挥土地的综合效应,一般会进行土地的连片整理和农业综合项目的科学布局,这不仅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对农村的山、水、田、林、路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了村容村貌;有些土地流转项目需要实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分散的农户集中居住,重新规划居民集中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住房,从而大大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土地流转还可以广泛吸纳工商资本,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着力打造集生态、产业、旅游、休闲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文化基地,推进了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实现集约化和标准化经营管理,不仅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土地污染,最终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城乡一体化,实现乡风文明。土地流转吸引工商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在外的成功人士返乡,这不仅可以解决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技术等要素矛盾,而且带回了城市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带回了各种文化元素,在实现城乡就业融合的同时,不断促进乡风文明程度的提高。
四、推进土地流转进行规范化建设,实现有效治理。一是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权益问题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农民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民主意识的形成就会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这对于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促进管理民主和乡村治理必将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强化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在土地流转全过程中,要求涉及农村土地产权及规模化流转问题,提交村民议事会讨论决策,保障决定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在一定程度促进了农民主动加入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全程监督。三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涉及土地的纠纷与矛盾是农村的主要矛盾之一。目前各地已经逐步建立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公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推进了乡村治理。
五、推进土地流转开展多元化增收,实现生活富裕。生活富裕就是要促进农民增收,这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农民增收,实现生活富裕的重要途径。一是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农民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进行土地流转,获得土地流转资金,如土地流转租金、股权和红利等。二是增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可以选择外出务工,获取非农收入,也可以在家就近成为土地流转项目的农业产业工人,获得土地收益之外的工资收入。三是提高了农业整体效益。作为土地流入方的种植大户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获取了相对集中的土地,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高效益的农业园区,带来了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四是增加了政策补贴收入。国家的种粮直补、农资补助、水稻补贴、小麦补贴、油菜补贴等各项政策补助依然享受。
(作者系湖南省委党校教授、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