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城市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中国房地产市场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需要制度化、法律化,从土地财政、土地供给制度、财税体制、房地产金融问题等多方面改革。
在回答媒体提出的“随着分城施策的实施,各地出台了多项调控政策。这些政策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问题时,顾云昌说:“分城施策的政策实施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还是要把短期的调控政策和长期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来,要做到领导讲得实现全体人民的住有所居就要破旧立新,将房改进行到底。”
顾云昌说,今年以来,在中央的统一安排下,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让地方政府在调控上发挥更大作用,担负起更多责任。多个城市在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以行政与市场手段相结合、行政手段为主的短期调控政策下,楼市开始降温,逐渐回归理性。
他同时指出,调控毕竟是短期的效率,为改变现状,必须要进行供给侧改革,要建立房地产的长效机制,尤其是土地制度,财税制度,金融制度等方面,还要加上房地产本身的规章制度。必须要建立这套制度,而不是今天冷了,采取政策加热,明天热了,采取举措打压,这样不是长效机制。要真正建立一套制度,这个制度是房地产的制度,所以要改革。
第一,分配制度的完善。将过去国家包下来建设房屋的做法变成按劳分配的办法,把住宅作为消费品和商品,这是改革中最大的亮点,彻底改变了以往福利分房的体制。这对房地产过去十几年快速发展的黄金时代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开启了房地产发展史,也是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柱,有效地改变了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这是制度上的改革。
第二,保障制度的建立。房改针对不同收入家庭采取了不同的住房供给办法,对低收入家庭供给公租房,对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对中等收入家庭提供商品房等,供应体制的层次化改革如今依然在不断完善。
第三,市场体系的改革。主要是针对二手房和租赁市场的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推出“共有产权房”、“只租不售”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第四,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完善。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速度,但是目前市场上的金融产品依然比较单一。
在具体阐述这些问题后,顾云昌指出,这四个问题要同时实现,就必须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的步伐。这就需要制度化、法律化,从土地财政、土地供给制度、财税体制、房地产金融问题等多方面改革。这些改革需要过程,所以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积累。调控必须和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能因为市场好了就放松。
他说:“俗话说,金融定冷热,土地是关键。在长效机制当中,目前最紧急的是土地制度问题,土地市场呈现大分化,一边是火焰,一边是海水,土地供给方面的问题已经很明显,亟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