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约车、购物、叫外卖、导航……从早上睁眼到晚上睡觉,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手机App带来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你的微信昵称、头像、位置、通讯录、电子邮箱信息、QQ账号密码,甚至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都“祼奔”在互联网海量“大数据”当中。而这些隐私信息,基本上都是自己在下载安装App时“同意授权”的。(12月19日《北京晨报》)
虽然事出有因,有关专家也声称,App滥用隐私权限的现象非常普遍,建议用户在安装前仔细看授权协议,安装后也可选择关闭部分授权。但如此上网几乎等同于“裸奔”,这对任何手机用户来说,无疑是一件很糟糕、很可怕的的事情。
不可否认,App广泛应用是数字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享受信息化生活带来的便利也是社会发展必然经历的一个重要过程。可与此同时,滥用隐私权限,泄露个人信息,甚至以此牟利等乱象也不断出现。尽管这其中有用户随意下载、“同意授权”的因素,但更多的,恐怕还是许多App本身就是个“怪胎”。要么无视用户权益,预先设置了一些陷阱。要么丢弃社会责任,对自己怎么有利怎么来,既不“光明”也不“磊落”,令人防不胜防。
无论如何,上网不能等同于“裸奔”,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在所必须。从这一意义上讲,要走出“上网等同裸奔”困境,不能光靠专家支招、用户“觉醒”,如在安装前仔细看授权协议,安装后可选择关闭部分授权。而是需要监管出手,对症下药,使问题尽快得到圆满解决。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比如立法禁止经营主体取得与自身业务没有关联性的信息授权、一事一授权、授权用途必须明确具体等。另一方面,就目前而言,如果手机APP的经营主体恶意取得授权、滥用授权,并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用户有关信息的,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不能且就,应依法论处。同时,要明确责任,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态势,发现问题,及时查究。只有让滥用隐私权限App及其“主人”受到制约、吃点苦头,上网才可望不再“裸奔”,用户个人信息才可望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