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钺锋,男,台湾中坜人,1958年7月生,2001年11月加入台盟。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二级高级律师,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现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台盟重庆市委主委,重庆两岸经济研究所所长,重庆多党合作历史研究中心副理事长。
1976年6月至1979年12月重庆大阳沟工业公司工人。1979年12月至1986年12月重庆长征五星电器厂工人(其间: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全脱产学习;1986年3月至1986年9月在西南政法学院重庆市企事业法律顾问培训班全脱产学习)。1986年12月至1997年9月任重庆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其间: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函授本科法律专业学习)。1997年9月至2004年11月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其间: 1998年2月至2000年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4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其间:2006年3月至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2007年7月在中央社院民主党派省级组织新任主委培训班学习;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在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年8月至9月在中央社院第26期民主党派中青年干部进修班学习)。2012年11月至今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其间:2013年5月至今任重庆两岸经济研究所所长;2013年5月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2013年10月在国家行政学院党政省部级廉洁从政研修班学习;2014年9月至11月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培训班学习)。2017年12月当选台盟中央副主席。
第八届、九届台盟中央常委,第十届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台盟重庆市第一届工委副主委、第二届工委主委,台盟重庆市委第一届、二届、三届主委。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届重庆市人大代表,第三届重庆市政协常委,第四届重庆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