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百元就能每月坐200次地铁,在公交车上畅通无阻?近日,网上出现不少公交集团“内部员工卡”明码标价售卖。记者调查发现,该现象已形成成熟交易链,制卡者和卖家线上交易,难以追查,卖家和买家线下交易,号称可提供现场验票服务,甚至还有卖家公然招揽下级代理。所谓内部卡实为“克隆卡”,卖家声称可使用三年,但有人使用不足两月后就被封号。对此,北京公交集团工作人员表示,此举为变相逃票行为,被发现后会及时制止举报。律师表示,伪造、倒卖“克隆卡”属违法,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者可入刑。(12月7日《北京晨报》)
这种“内部员工卡”实际上是一种“克隆卡”,买家通过几百元就能每月坐200次地铁,表面来看,对买卖双方来说,是利益均沾,大家都有好处,但这种做法却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如果伪造、倒卖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所以对于卖家来说,倒卖“克隆卡”,严重可入刑;对于买家来说,明知是伪造卡而使用的行为也是一种逃票行为。
“克隆卡”的存在,侵犯了地铁或公交公司的公共资产,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没有真正购买车票,却通过弄虚作假来欺骗提供服务的运营方,“克隆卡”的制售者及购买的乘客,“合谋”对地铁方或公共公司进行了欺骗或说是诈骗。这不仅仅是一种“庸常之恶”,“克隆卡”已经形成了成熟交易链,因此造成的逃票行为,已经扰乱了运营秩序,影响了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营。此类现象也是对诚信社会、法治社会的侵蚀。
但据了解,当公交或地铁公交人员在发现此类逃票行为后,因为他们并不具有执法资格,对于这种现象也多是进行及时制止,这也导致很多持“克隆卡”的乘客有恃无恐,反正被发现后选择离开或是购票乘坐就可以了。这类变相逃票行为的违法成本太低,而对于“克隆卡”制售者的打击也不及时,造成此类现象屡禁不止。
针对于此,一方面需要地铁、公交等方面能够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持“克隆卡”变相逃票的乘客,要能要求逃票者补交票款,或按照规定加收票款,也有必要要求逃票乘客交出“克隆卡”并进行统一处理;另一方面,警方要依法加大对“克隆卡”制售方的打击力度,要彻底斩断背后的灰色交易链。
“克隆卡”不仅扰乱的是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营,也是对法治秩序、诚信秩序的扰乱,“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于“克隆卡”这样的“小恶”也要露头就打,才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