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联合央行、银监会发文,要求严禁违规“首付贷”,坚决打击房地产中介、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贷公司的违规行为,并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实质性惩罚措施。
9月末,三部委下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等要求,并加大了实质性的惩处力度。
去年住建部、发改委、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北京市住建委同时发文,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违规行为自查,内容就包括“单笔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目前深圳、江苏等地的监管部门也下发文件,要求严查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
此次监管力度加码,如何保证令行禁止?三部委要求,加大对违规提供购房融资行为的查处力度。这包括,要求房管部门对提供“首付贷”等违规融资、进行虚假评估、出具虚假证明的开发商和地产中介,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共享给银行业协会和银行,要求银行不得给这些机构增加新的授信。除此,还要对这些开放商在开发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中介及从业人员,依法给予罚款、取消网签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