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出台,作为“十三五”时期指导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行动纲领。根据规划,到2020年,实现79.4万农业转移人口完全市民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
规划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推进策略,省委、省政府提出,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是推进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三个市民化”,这是整个《规划》的主体和核心。推进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就业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在城镇购房的农村人口以及投靠子女长期在城镇居住的农村人口等有序在城镇落户。其次,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统筹推进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优化提升居住环境,加快推动撤村建居和集体资产改制,完善城市社区管理机制,实现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完全市民化。另外,推进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尊重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市民化意愿,引导城乡兼业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在镇区、社区落户,探索形成零门槛、低成本、高质量的就地市民化新路子。
关于市民化的配套政策方面,创新完善户籍、土地、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完善的市民化政策体系。促进持有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纳入城镇化管理的两区同建地区居民享受同质城镇待遇。
另外,保障机制上,以县级为单元,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统计制度,按照分类采集、统一管理的原则,定期统计农业转移人口、城中村城边村改造涉及人口、农村地区就地就近市民化人口等数据,逐步建立完善市民化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