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但近日媒体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仍有一些地方层层分解、相互攀比、调整口径,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的乱象。
推进新型城镇化,绝不是为了多一点城镇化人口,增加一些所谓的城市户口,而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高我国的城镇化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均衡发展。而城镇化率,则必须建立在城镇化水平的有效提高上。如果城镇化率是通过随意改变统计口径、使农民“被城镇化”提起来、“算”起来的,这样的城镇化率宁可不要。否则,会进一步拉大城乡差距,让经济社会发展更加不均衡、不协调。
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城镇化率还处于较低水平,但从发展中人口大国的实际国情来看,我国的城镇化速度并不慢。毕竟,我国还有近7000万人口处于贫困状态,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较为薄弱,现有社会保障水平还很难满足大规模、高速度的城镇化。如果强行将农民城镇化,或人为编造城镇化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将极其负面。
事实上,经过几十年的进城锻炼,广大农民对城市已经有了一定认识。对于是否应当进城这件事,农民有了更全的评判标准和更强的判断能力。过去,一本蓝印户口就能让大量农民买房进城。现在,出台再多的优惠政策,农民也未必愿意进城,这就是理念和观念的转变。这也进一步告诉我们,要想提高城镇化率,只有不断地创造环境,让城市更有吸引力,才有可能让更多农民自觉自愿地入城。
城镇化率不是把现有的城市越做越大,发展小城镇也是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重要路径,而且是比扩大城市规模更重要的手段。但恰恰是这方面被不少地方忽视了。
面对农民“被城镇化”的乱象再起,城镇化率的隐形“注水”,有关方面要果断采取措施,对这样的现象说“不”。经济泡沫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危险,城镇化泡沫同样会给社会发展带来风险,尤其是它还将影响宏观决策,从而产生消极连锁反应。提升城镇化率,只能靠循序渐进的“干”,不能靠拔苗助长的“算”。(作者: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