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纳雍县多措施提升城镇化率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2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纳雍县提升城镇化率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2017年,城镇化率增长5.5个百分点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54%以上;2018年,城镇化率增长6.5个百分点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04%;2019年,城镇化率增长4.94个百分点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98%以上;2020年,城镇化率增长4个百分点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任务目标城镇化率50%以上。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城镇化率提升工作由县住建局总体牵头,县公安局总体负责,县统计局全力配合,会同对城镇化率提升工作进行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大教育、医疗、卫生、道路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并最大限度覆盖至村组,覆盖率大于70%后将村组改为社区,报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及时向县住建局、卫计局、公安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提供全县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单以及所有村(居、社区)委员会名录。县卫计局依据民政部门确认的村(居、社区)委员会辖区行政单元,向统计、公安部门提供各村(居、社区)委员会年底的常住人口数据。各乡镇(街道)根据城镇建设情况适当调整增大总体规划,报上级部门批准,按照《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和《城乡划分实施办法》,以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与周边区域的连接为划分依据,将各村(居、社区)委员会明确为城镇区域或乡村区域。县民宗局加紧对接上级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积极争取10个少数民族乡“撤乡建镇”,优先争取少数民族人口低于30%的羊场乡“撤乡建镇”。
四是细化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迅速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助推我县城镇化率按照目标任务实现提升。加快城镇建设进度,聚集易地生态移民、水库移民、地质灾害移民、重大项目移民到小城镇居住,增加城镇人口的绝对数量。加快产业园区(含乡镇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步伐,吸附产业工人和管理人员到城镇居住。加快教育园区建设步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吸附学生家长到城市居住。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解决到城镇居住的农业户口住户的后顾之忧。合理调整镇域规划区范围,实现公共基础设施覆盖效率。结合统计口径要求,加快撤乡建镇步伐。准确合理测算我县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基本确定2020年末人口数量,确保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测算指标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