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用量化问责推动“治霾不力必追责”
时间:2017-09-05 09:47:06  来源:新京报 

    在近日举行的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首次提出了量化问责概念,问责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将结合发现问题的数量对准区县、地市,最高将问责地级市委书记。这引发舆论关注。

  对治霾不力进行问责,早已是从政府到民间的共识。但问责治霾不力,之前缺少一套细化的制度,以至于相应的问责有时比较随意:问不问责,经常取决于许多人为因素,如上级督促力度大不大、社会是否反响强烈等,弹性空间不小。

  量化问责的提出,无疑是问责制度化的破冰之举。

  量化问责不仅明晰了问责的启动标准——如排名后三位且大气质量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不降反升的问责市委书记,什么问题可以问责到什么层级,一目了然;还将问责的层级也提高了: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地方的主要领导都纳入了问责对象。

  问责治霾不力,此前多针对的基层部门官员。某些基层官员做不好分内事,当然该承担责任。但更需反思的,是有些基层官员为何会怠惰?不排除有的是个人问题,但更多的是当地治霾考核上压力传导不到位所致。

  而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就出在“上面”。个别地方主要负责人把“铁腕治污”挂在嘴边,大会讲、小会说,实际工作中却不以为然,又怎么可能给下级官员以治霾的压力?此前,中央环保督查组在批评一些地方治霾不力时,都会提到部分领导的“思想苗头”,包括对治污“不重视”、“盲目乐观”,对环保“艰巨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等。在此情景下,下面的治霾这根弦能不松?

  问责治霾不力,不能只挑软柿子捏,治霾的责任链条应当是个倒金字塔,越到上面责任越大,让地方主要负责人为治霾担责,这是责任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量化问责,解决了向谁问责的问题,而这样的“责”该怎么问,同样需要关注。

  针对治霾不力,如果对负责官员“罚酒三杯”,一纸不痛不痒的处分,甚至止于自我批评、检讨,那可能只是让有些官员“丢面子”,震慑大打折扣。问责,需要动真格。对于相关责任官员,该降级的降级,该撤职的撤职,该依法追究失职渎职的就该严厉追究才行。要让官员明白,铁腕治污,就是从铁腕问责开始。

  因而,在量化问责迈出治霾问责制的重要一步后,接下来,依据环保部提出的量化问责要求,各地也宜制定相应的问责办法,明确不同的情形之下,地方主政官员治霾不力应该受到什么处理。总之一句话,治霾问责制,从向谁问责到所问何责,一个都不能少。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