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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租房者在城市生活得更有尊严
时间:2017-08-18 09:22:08  来源:新京报 

    据新京报报道,8月17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土委、市公安局、市教委等八部门联合就《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通览这份《通知》,既强调赋权租房者,对租房市民给予更好的公共服务,同时重视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而这两点最终都是为了让租房市场更好发展,进而为“租售并举”住房市场奠定制度性基础。

    有不少研究数据反映,国内首次购房者年龄普遍比较年轻,这既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一大特色,也为房价非理性上涨创造条件。

    年轻人急于购房,除了为了追求生活品质以及中国住房文化的驱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购房者很清楚,如果不购房,难以解决户口、子女上学问题。如果说户口尚可放一边,那么子女上学是无论如何都要考虑的。

    在现有子女入学政策中,有住房的优先于租房者。基于此,很多市民只能尽早买房,以便让子女顺利入学。大量年轻人由此挤入购房市场,房价想不上涨都难。同时,租房只能沦为短时选择,“租售并举”也随之成为空中楼阁。

    所以,要想打破这种房价上涨逻辑,建立稳健的租房市场,就要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向租房者倾斜,至少要保障他们的子女能够顺利入学,让他们在这座城市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底气。

    而这也正是《通知》亮点所在。

    根据《通知》,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这样,无论是京籍还是非京籍家庭通过租房,子女就有了接受义务教育的途径,相信可以一定程度抑制市民的购房热情,租房也变得不那么鸡肋。

    当然,单纯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赋权还是不够的,假如市民租房中经常会碰到各种烦心事、甚至是屡屡被侵权,大家也不会愿意长期租房。

    《通知》对此也提出了一系列办法,来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比如,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再如,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这些都切中租房市民的痛点,可以让租房市场更加规范。

    向租房者赋权、保障租房者合法权益,相信随着这些制度的逐渐落实,特别是租房者子女入学问题得到解决,北京租房市场可以得到更好发展,“租售并举” 的住房体系也有望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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