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把购房业主和安居房租户隔离开靠谱吗?
时间:2017-08-18 09:24:41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永伟 

    近年来,深圳大力推广安居房的实践受到了广泛好评。不过,最近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

    前几天,深圳某社区的购房业主和安居房租户之间发生了一些冲突。部分业主提出要限制安居房租户权利,如要求物业禁止公租户进入小区花园、禁止公租户使用车位,并将公租房与其他住房隔离。这起事件一发生,就牵动了各界的目光。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托马斯·谢林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区隔模型”。在该模型中,假设有两类不同的人(如收入或种族不同),这些人都更愿意和自己同类人生活在一起。起初,这些人是杂居在一起的,但一旦有人发现在自己的邻居中,与自己同类的人数低于某个临界值,他就会进行搬迁。如此,一段时间后,原本杂居在一起的两类人就自发地隔离开来了。

    在实践中,“区隔模型”有着极为强大的解释力。例如,在美国的一些城市里,富人区和穷人区泾渭分明。其实这种现象未必出于规划,而是自发演化的结果。因此,在设计社区时,我们应尽可能尊重这种“人以群分”的规律,把不同类的人放在一起可能是出于善意,但未必能达到预期结果。

    在这次事件中,有一点值得重视。那就是,尽管无论从种族,还是收入上看,业主和租户并没太大差距,但他们的差异也不容忽视。从生活理念上看,业主往往偏向稳定,对居住地的安全有较高要求;而租客更不愿被住房束缚,其对自由的向往胜过对稳定的偏好。这种理念上的差异,从心理上为他们的交流造成了障碍。

    更重要的是,这两类人在对社区承担的义务上也是不同的。尽管租客也缴纳物业费,但由于他们的居住面积往往更小,其所缴纳的物业费通常不多。如果简单地让租客享有和业主一样的福利,按照人头平均分配停车位、公园等公用设施,就会造成两类人矛盾的激化。

    不可否认,推广安居房是践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理念的一次重要实践,是剥离住房的使用和投资作用,引领住房价格回归理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圳这样一个致力于吸引外来优秀人才的城市来说,更是具有重要价值。

    不过,要做好这项工作并不容易。该如何建设、分配安居房等,目前并没有太多现成经验可以借鉴。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相关工作前多做调查、多进行理论论证。

    回到本次事件,我们该怎么消除安居房租客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呢?我认为,最为根本的措施就是要消除两者的差异性。尽管两者在生活理念上的差异难以消弭,但他们在对社区贡献上的差别是能消除的。例如,我们可以选择在一些户型相对较小的社区来推广安居房,这样在居住面积、缴纳的物业费上不会有太多差异。如此,让两类人享用同样的公共服务也就没什么可质疑的了。

    当前,在业主不能很快与租客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专门建设一些安居房小区,专供安居房租户使用也是必要的。同时,还要注意这些小区公共服务的分配。从长远来看,此举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

    总之,推广安居房是件好事,但好事多磨。让租户和业主同权是重要的,但让两者同心可能更为关键。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