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天津静海区传出消息,李文星误入传销组织经过查明,5名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在8月6日凌晨,静海区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凌晨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所在地派出所和相关力量,做到村不落户、户不落人,全面清查传销人员。
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天津静海的传销问题持续多年,当地民众已习以为常。虽然当地警方也进行了多次打击,但传销组织一直与警方打游击。
显然,面对一个区域内长期发生的大规模传销现象,单靠个别、零星的打击恐怕无能为力,展开有组织、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很有必要。从这意义上说,静海区此次打击传销“凌晨行动”值得肯定,也值得其他一些传销重灾区学习。
根据此前许多报道可以发现,为了搭救传销组织的亲人,许多人只能采取自力救济的办法,花钱疏通传销组织所在地的“关系”,才能救出亲人。有时,执法部门在接到求助后也会给予帮助,但往往是以个案处理了事。
甚至,一些执法部门及人员可能与传销组织存在勾结。如之前广西来宾的传销乱象中,一些传销者被抓之后只要给钱就能出来,“每个级别都明码标价”。原株洲芦淞工商局副局长张汉龙曾受贿39万充当传销“保护伞”,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还有一个问题在于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去年12月,新京报在报道燕郊传销猖獗时就有这样的细节——对记者举报传销,燕郊工商分局把记者推到市局“打传办”,“打传办”称抓人是公安部门的事,而当地公安部门则说打击传销需要工商部门牵头。面对传销问题,不同部门之间踢皮球,这并非个案。所以,打击传销急需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工商、公安机关之间需要加强信息共享、案件协查等方面的合作。
对于屡打不绝的传销组织,单纯依靠个案以及单个部门的执法,很难根除。一个地方想要彻底清理传销之患,全面清查方能有效。既要查清楚传销组织的窝点和人数,画出传销的活动地图,实施精准打击,也要不断打磨执法这把利剑。
有权无责,这是一些部门在打击传销时消极怠工的重要原因。所以,无论基层政府部门,还是工商、公安机关,如果打击传销不力,就应有相关的责任追究,包括考核的“一票否决”,包括对失职渎职人员的依法追究等。
公众不应成为打击传销的旁观者。在此次静海的打击行动中,当地要求每个村成立30人的打击队伍,同时对于民众举报传销,可给予2万元甚至更高的奖励。以公共之善遏制传销之恶,这是一个明智的执法思路。
眼下,许多非法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由传统传销转向网络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但不论这些传销组织如何进化,它们总会要有实际的线下活动,这些都是完全可以掌握的线索。
打击传销的难点在于,传销组织如九头之蛇,生存能力极强。但是,这也不是没有办法,各部门行动起来,全面清查,以高额奖金发动民众提供线索,只要这些机制能够长期保持,则不怕传销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