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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拿地支出前15名的房企中,由央企和国企组成的“国家队”占据8席,16个拿地总额超百亿的巨无霸项目中,有9家花落“国字头”。
按道理,代表中央政府的国资委发文要求央企从房地产领域退出,央企应毫无价钱可讲,坚决从房地产领域退出。且对央企职能定位中央政府也早有明确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央企竟置国资委“退房令”于不顾。
而央企退房令为何会沦落为一纸空文,国资委官员的解释多少有点勉强,说是央企手里的地有些已在开发,停下来转让价格上拿不准,价格高了没人买,价格低了又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没有人敢为此担责;同时退出房地产后的职工安置也是个大问题;还有法学专家认为“退房令”难执行根本原因在于“指令”本身缺乏约束力,也成为国资委在法理上的“软肋”,为央企打擦边球留下了灰色地带,这算是击中了一点要害。
而事实上,让“退房令”成为一纸空文有更为错综复杂的问题:其一,参与房地产的央企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背景”,退不退出房地产领域,国资委说了不算。
其二,央企经营势力过大变成了“尾大不掉”,中央政府很多政策也被央企利益所绑架。可以说,不愿从房地产领域退出的央企每年给国家上交的税费总额是一个较大数目,对国家财政的贡献的确较大;中央政府如果真正让他们从中退出也担心在当下经济下滑状态下,导致各级政府财政更加入不敷出,因而对央行仍留恋在房地产领域的行为也只是打马虎眼。
其三,央企缺乏为民情怀及社会责任担当意识,处处于民争利的思维理念仍根深蒂固。
其四,央企法人投资决策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尤其这么多央企热衷房地产投资开发,不仅能为央企带来利润增长的业绩,且其中灰色利益链也更为明显,一些居心叵测的央企负责人从房地产投资开发中大搞权钱交易、捞取个人好处的不在少数,与房地产开发增长的同时更是助长了房地产领域的腐败行为。如果监督机制到位,央企高管一丁点个人利益都没有,笔者相信很多央企会自然从房地产领域退出。
至于央企角逐房地产开发已显现的弊端,近年已暴露无遗:推动了“地王”不断诞生,加剧了房地产领域的不公平竞争及不规范竞争,甚至对抬升整个楼市价格让民众幸福指数降低等等,不再一一赘述。总之,一句话,到了该认真清理并勒令央企退出房地产领域的时候了,应“一刀切”地让央企全部从房地产领域“撤军”; 否则,“地王”不断,房价涨声不断,民众痛苦不断,最终把房地产泡沫吹得更大,使中国经济深陷房地产困局之中。而作为央企应摆正位置,意识到自己不只是市场经济主体,应更多地承载宏观经济的命脉,应该在公共事业领域造福于民,才能心甘情愿地从房地产领域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