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应民意因势利导
正如引子中民谣所反映的,西山村山区移民源于村民对美好生活的本能追求。西山村位于长沙县金井镇西北角,这是一个北部乡镇的北部山村。村如其名,全村12平方公里中,只有10%左右的耕地,其余多是莽莽青山。而恰恰在这“与世隔绝”的山坳之中,居住着8个组,108户,500余名村民。他们因居住在偏远山冲,交通闭塞,农作物受野兽侵害严重,无法耕种,几乎有种无收,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落后。多数家庭有女易嫁,有儿难娶。
从2002年开始,西山村顺应部分村民搬迁意愿,组织居住在军民、团结两座水库上面的共67户,357人进行搬迁。在村支两委的组织下,村民走出大山,移民搬迁至山下,集中居住。根据每家每户一名代表的表决,由林金良书记向村委会申请报告。由于当时长沙县并没有针对山区移民搬迁的相关政策,因此,整个过程中涉及完善基础设施的投入,主要由村委会牵头,整合县、镇这个条块的涉农资金加以统筹解决。但当时仍有41户,220人因家庭条件限制,未能搬迁。对于这部分村民,西山村是根据长沙县2014年前后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引导农民集中居住”的要求进行统筹解决。目前还有18户预计于2015年、2016年陆续搬出大山,届时西山村将完成全部移民。
在移民搬迁的过程中,西山村始终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一户两缝地,村上负责基础,房子自己盖。”林书记说:有些家庭借钱也要盖房搬迁,“因为下山才有希望,用不了几年,不仅借款能还上,家里还能富裕起来。”“不过想要搬迁,还必须签个协议。”协议里会规定,建房必须统一风格和标准,还有禁止养殖污染,保持村容整洁,不许破坏公共设施等村规民约。
西山村新的农民集中居住点选址神山咀—湾里屋组境内,规划建设用地89亩,采取依托自然村落穿插安置的方式,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邻里中心、文化广场,并全面实现绿化亮化。项目分两期进行,于2015年12月完成。计划总投资480万元。一期工程于2014年9月份启动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土地征用、场地平整、边坡护砌、水圳整修等建设,并有24户移民签订协议,建房施工,搬迁96人,建设住房33缝。
长沙市召开移民工作暨绩效考核座谈会
2010年,张庆红县长率县农办、移民、民政等部门的针对北部乡镇的基层调研时也发现了当初类似西山村的情况和问题,并且也曾到访过西山村。当时西山村自发的山区移民工作正好推行过半。由于地势高差等问题,长沙县北部乡镇的部分村民大多生活在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山区,有些地方距离村部都要步行2个小时左右。而村组内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居住在这些山区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更是难以便捷的得到外界的信息和服务。老百姓搬迁求发展的诉求和西山村同样强烈。这些都促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思考如何顺应民意、满足民需? 西山村的自发移民是否有借鉴和推广的可能? 经过一系列充分的调研和论证,2011年4月20日长沙县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沙县生态扶贫移民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随着这一文件的出台,长沙县的山区移民工作开始全面展开。
2.选择桃源全面试点
之所以选择桃源村试点是因为那里与西山村相隔不远,西山村是桃源村民下山的必经之路。当西山的部分村民迁往山下,生活条件得以极大改善以后,桃源村的村民也开始坐不住了。另外,桃源村的情况甚至比西山更为严重。一个地处长沙县白沙乡最北端高山上的偏远小村,全村共3个村民小组、132户、412人,村民年人均收入才1280元,全村耕地总面积才42亩。在桃源村内,全村楼房仅有2栋,90%的村民都住在土砖房中,甚至还有些村民居住在年久失修的老宅子里,不少房屋墙上的裂缝随处可见。桃源村与西山村相比除了光棍多以外,桃源村的老人最怕得病,因为从家里走路下山到村卫生室,最快也要40多分钟,如果遇到突发性疾病,往往会有生命危险。为有效解决桃源村村民的生存、生活隐患,顺应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同时也是西山自发移民带来的启示,长沙县县委、县政府最终决定把久居高山的408名村民迁移到更宜居的地方,桃源村成了长沙县首个生态扶贫移民试点村。
尽管如此,工作伊始,部分村民还是对政策有所顾忌和不理解。在这一问题上,长沙县县委、县政府在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上还是进行了细致耐心的政策讲解。有村民在红网上提出如下的质疑:
我家位于湖南长沙县白沙乡桃源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高山贫困村,自古以来村民们都是靠山吃山的生存,自1976年团结水库的修建使村民真实地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生活,原本1000多的人口,没有学校,没有卫生所,没有商店,人均不到2分田,村民们至今都住着几百年前的老房子,现在团结水库政府要建水厂,要高山移民,但是人均5万元的补偿费(其中政府还要扣除2万元的安置房屋地基建设费,村民人均到手只有3万元),还要自己建房,原本靠山吃山的山林也没有了,这让原本贫困的村民移民后如何生存?
长沙县政府及时对部分村民反映的问题做出答复:
为了从根本上帮助山区农民脱贫致富,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山区生态环境,促进边远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0年,长沙县委、县政府领导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县实施生态扶贫移民,出台了《长沙县生态扶贫移民工作实施意见(试行)》。2011年,确定在白沙乡桃源村进行生态扶贫移民试点,选择了一个交通便利,靠近白沙集镇的安置区。
生态扶贫移民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乡镇为主、群众自愿、政策帮扶。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帮扶,充分调动农户搬迁的积极性,妥善处理好安置地迁入群众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不搞行政命令。生态扶贫移民搬迁的基本原则是:自愿搬迁,科学安置,整合资源,有序推进。
长沙县政府对生态扶贫移民按5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针对不同安置方式,补助标准如下:
(1)自行购房搬迁的移民户,其原有住房拆除后,凭移民安置协议、新入住地户口和安置地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由县移民领导小组直接兑付移民户5万元/人补贴资金。
(2)东八线白沙段安置区内划地自建的移民户,由县移民领导小组直接兑付移民户3万元/人,其余2万元/人用于安置区宅基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在2015年试点过程中,为鼓励群众积极搬迁,早日脱贫致富,县政府另外设立按期搬迁奖励1万元/人。
(3)“三无人员”由政府安排到敬老院。生态扶贫农户搬迁后户口可以迁入安置地,也可办理农转非;不再保留原有房屋和宅基地,实施退宅还耕(还林)。生态扶贫移民安置后,对其原有土地、山林承包权等政策原则上保持不变。
以上述情况为例,长沙县县委、县政府做到了生态移民问题信访件件有回复,政策询问条条有反馈,做了大量政策宣传工作,消除了误解和顾虑,确保了移民工作的顺利推进。
3.统筹领导落实到位
为保障山区移民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长沙县生态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全县生态扶贫移民工程。移民工作不仅要顺应老百姓的发展诉求,同时也需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为此,整个移民工作也是紧紧围绕这一根本原则,尽量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主要措施包括:
(1)原来属于移民户的山林水土,其经营权保持不变;在建好新房或落实新住房后原有房屋全部拆除;原有林地全部实行封山育林,原有山林补贴及库区粮食补贴,按照每户0.1亩菜地的标准发放。
(2)积极完善就业创业机制,政府为移民的村民免费提供电工、焊工、种植、园艺等培训机会,加大对下山移民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劳动技能和创业本领,推荐到本镇企业务工。
(3)此外还采取了降低下山生活成本的措施,每户留有0.3分菜地,用来种植一些日常食用的蔬菜。
(4)长沙县政府在桃源村集中安置点集中规划建设沼气池供气,每立方只需交1元钱,据村民说沼气都用不完,还能供给附近工厂食堂供100多人做饭。
(5)安装免费有线电视,现在每家每户都可以足不出户知天下事。
4.尊重差异分类指导
长沙县的山区移民始终坚持农户自愿原则,加强对移民对象的指导,保护农民在移民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群众自愿是长沙县山区移民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前提条件,也是区别于其他工程移民的重要标志。以桃源村山区移民为例,针对不同村民的情况也采取了“分散安置、划地建房、住敬老院”三种安置方式。三种安置方式的生态移民补助标准均为5万元,具体区别如下:分散安置的,其原有住房拆除后,凭移民安置协议、新入住地户口和安置地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由县移民领导小组直接兑付5万元/人补贴资金。在集中安置区内划地自建的,由县移民领导小组直接兑付3万元/人,其余1万元/人用于安置区宅基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1万元/人用于按期搬迁奖励。住敬老院的,1万元用于个人补贴,4万元拨付敬老院用于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自主建房,移民也有一定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