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西山村民较为朴素的为生存、求发展而移民的逻辑相比,在我国很多地方因为生态环境和重大工程而导致的移民,则显然承载着宏大的国家意义。我国的三峡工程移民、内蒙古草原生态移民等,都属于20世纪规模大、周期长的移民工程。但由于外部社会环境以及个人诉求、能力的差别,总是出现了很多后续问题。例如,不少地区移民安置后,虽然生活在农村但迁入地无可分配土地而成为“失地农民”;虽然生活条件改善但缺乏生产致富的有效途径等。
长沙县的山区移民与我国其他地方的生态、工程移民很不同,不是国家自上而下的布置,而是县里顺应民意自主兴办的工程。其核心实质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民发展权问题,即如何为已经城镇化、半城镇化的农民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发展机会。毕竟从整个长沙县的县域发展状况看,其已经处于较高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阶段,今后人口向星沙主城以及城镇集聚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绝大多数劳动力的非农就业也已经基本实现,因此,居住地的偏远和交通不便就成了制约部分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以及获得更好发展机会的最大障碍。始于2002年的长沙县金井镇西山村高山移民,喊出来的口号就是“移民搬迁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