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医药工业加快由大到强的转变,制定《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
六部门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 (79.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