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四川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资质资格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6]9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四川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资质资格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四川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行为
1 四川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潘荣伟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2 新疆鑫水现代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阿依古丽?艾买尔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引调水)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人员材料弄虚作假
3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单有杰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4 宜昌平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牟华桥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