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云南某景区发生一起裸体闹婚事件,两名男子赤身裸体被亲友团绑在树上砸鸡蛋、泼墨水,引发网友热议。近日,针对不文明闹婚行为,云南大理州文明办发文整治并列详细禁止清单,包括裸露身体、着猥亵性奇装异服、扔鸡蛋等。(10月15日《新京报》)
据报道称,大理发文治婚闹已经不是首次,2006年、2013年,当地就曾对不文明的婚闹行为开展过集中整治,也出台过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对不文明的婚闹行为将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但是,时至今日,不文明的婚闹行为依然盛行于世,成为年轻人结婚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而大理也未处罚过一起不文明的婚闹行为。理由是,“每个人看法都不一样,加上婚闹有流动性,又是喜庆场合,因此也不好罚”。如果此前大理的多次发文治理婚闹没有明显成效,此次发文,是否又会对不文明的婚闹行为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呢?不管社会大众怎么看,笔者认为,效果上肯定也会不尽人意。
尽管,近几年媒体对不文明的婚闹曝光频率逐渐提高,但是不文明婚闹行为依然不绝于耳,有的婚闹甚至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饱受病诟。但总体上,婚闹既含有地方和民族习俗的特色文化,也有年轻人放浪不羁、追求新鲜感和刺激感的外在表达,加上爆炸的信息时代,民俗的和庸俗的婚闹文化交织在一起,有时候还真的不好将习俗和庸俗区分开来。因此,在文明与不文明的鉴定上还不能统一成一个标准,只有凭借婚闹造成的后果来得出定论。正如专家所说,如果婚闹超出法律法规允许的界限,那么只需要用法律的准绳来处罚,哪里还用得着文明办再发文呢?
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的婚闹作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应当予以继承和发扬,如果想简单地依靠一纸红头文件来禁止,处理方式方法上就显得有些粗暴了。而对于不文明的婚闹行为,如果同样想凭借一纸公文来治理,也显得力不从心,同时,更让人怀疑相关部门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别说处罚难以较真逗硬,就连现场取证都成为一个大问题,再谈彻底禁止,就更像“只是说说而已”。党政机关的红头文件发了就要执行,不执行的红头文件是“耍流氓”,不求实效的红头文件是“假大空”。
通过前几次发文治理不文明婚闹,结果都是无功无效,这次,大理文明办就应当吸取前几次的教训,进而认真思考如何来杜绝不文明婚闹,如何让年轻人的婚礼变得既充满快乐又不失文明。只发文,形式上显得单一,想一蹴而就,理想过于丰满,或许因为官僚主义作祟的缘故,把整治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与整治群众的民风民俗问题混为一谈,却忘了改变不良风俗当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只有站在群众的立场考量,才会赢得民心,赢得支持和信任。
笔者认为,发文禁止不可取,也替代不了耐心细致和潜移默化的群众工作思路。与其官僚化地发文件搞禁止,不如从倡议、宣传、引导、教育等方面着手,逐步逐步改变不文明婚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