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10日联合多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为如期实现1亿左右农村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
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问题,一些城市盲目扩大规模,造成土地大量占用和浪费。这次发布的意见就是针对城镇化中“要地不要人”的弊病,根据吸纳的农村人口来确定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说,人地挂钩,既是对新型城镇化的用地保障,也是对土地城镇化的制约,“一石两鸟”。
周建春: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人口规模等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更多考虑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
具体用地标准上,《意见》的原则是差别化:对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按人均100平方米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现状人均水平超过100平方米的,适当降低标准。而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此外,意见还提出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住房,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必要的产业用地。
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是推进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这次意见就遵循“以人为中心”的原则,除了“以人定地”之外,还强调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权益。
周建春:为了解决进城农业人口的后顾之忧,意见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