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9月20日《新京报》)
统一登记居民户口的提法,出现在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明确指出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意味着在中国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识别将不复存在。此后,包括北京在内,30个省份陆续出台各自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均提出“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只是在户口本上变了一下名称,而是为消弭城乡二元结构,迈出了第一步。长期以来,户口身份成为制约人们自由交流与发展的瓶颈,更成为社会有意无意使用两个标准、两种待遇对待城市乡村的一种潜意识与潜规则,造成城乡福利待遇上的不平等。
而统一户口身份,都变成“居民户口”,不仅表明国民在身份认证上日趋平等,体现出社会进步,同时有利于那些不愿待在农村的“农二代”“农三代”进入城市生活,也有利于那些愿意到农村去的城里人,可以去农村生活。农村人可以在城里买房居住,享受城市文明,城里人也可以去农村买房置地。这种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对每个人都有益。
当然,统一成“居民户口”只是消弭城乡二元结构的第一步,许多更深层次的工作还需要去做。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但是非农业户口的权益则是依附在户籍上的许多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明显要高于农业户口人员。比如养老金,非农业户口就要比农业户口多很多,并且已经十分成熟和完善,医疗保险差别也较大,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报销,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另外城市户口还有一些隐形福利,比如教育,非农业户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城市也明显更丰富,质量更优。
这就要求,户籍改革不能仅仅是变一下户口名称,最重要的还是要让原来农村户口人员通过变更户籍名称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待遇,以消弭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不公平、不平等。这就需要国家对此进行顶层设计,出台细则规定,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减少城乡之间的不对等待遇,努力提高乡村福利,直至达到一个基本均衡的水平。
目前来讲,一些非农业人口不愿意变成城市户口,对于统一成“居民户口”也没有较大热情,究其原因,一方面担心城市居民待遇不可能真正落到自己头上,对于均衡城乡福利待遇持观望态度,另一方面又怕因为户口改变而失去责任田与宅基地,以及因集体土地流转而获得的那份收益。
所以,在统一“居民户口”的同时,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要让农民明白,户籍改革不是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他们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只有这样,户籍制度的改革才能顺利完成,城乡二元结构才能真正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