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财政部获悉: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预算公开迈出实质性步伐,预算公开法制框架基本确立,预算公开体系基本形成,预算公开方式日益完善。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与2010年中央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相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部门的数量由75家增加到102家,公开范围由一般预算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单独公开部门收支预算拓展到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等情况,并单独公开“三公”经费预算。
同时,地方预算公开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2015年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已全部公开省级财政总预算、“三公”经费总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部门预算的省级部门占非涉密部门总数的95%,其中河北、内蒙古等18个省区非涉密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