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一定要有大规划、大设计思想,农村发展不是将土地推平就结束了,而是有历史、传承的复杂修复过程。”城市化委员会委员、中国乡建院院长李昌平表示,要建立农村信用金融体系,农民的土地、苗木、房屋等等都可以作为“存款”,纳入金融体系中,既盘活农民闲置资产,有能解决农民资金缺乏的问题,对促进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
李昌平提出了“经营乡村”的理念,在他看来,所谓经营乡村,就是要以少的增量,激活大的产量。“比方说,我们在乡村实践中尝试在农民中建立起类似的信用金融,农民有存款存入农村金融体系中。”李昌平举例说到:“农民可以把土地存进来,可以把房屋存进来,这时农民就拥有了财产。”
李昌平说到:“有了这个体系后,农民如果需要土地,需要肥料,我们可以送给他,然后通过内部经营体制来进行结算,所谓‘先消费,后买单’。”他还提出,如果不建立起农民信用体系,把产品通过互联网送入千家万户的构想将成为“空谈”。
“我们可以给每一个农民发一张卡,然后进行统一采购、统一消费、统一买卖。”李昌平说到:“只有通过农民组织内部的信用体系重建,才能解决目前城市现代服务体系无法服务千家万户的困境。”
在谈及海南可以借鉴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经验时,李昌平介绍到:“比如政府出一批资金,乡协出一部分公益资金,农民自己出一部分钱,在村民内部建立农村金融,农民的贷款问题将可以解决。”他具体说到:“可以通过抵押贷款实现,闲置的房屋可以作为存款存入,随时可将这笔‘存款’取走,也可作为抵押贷款,闲置的资产就被盘活了。”
“苗木滞销时,又要更新品种,我们如果成立苗木银行,农民就可以把苗木存入,开存单给农民,农民拿钱回家继续恢复生产。”李昌平说到:“有了农村金融后,农民的房屋、苗木、存款都在体系内,需要资金、化肥、农药都可以从体系内提取,再通过内部结算来换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