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盘点防汛不力被处分干部:带部队绕路镇干部被免
时间:2016-07-11 09:56:07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煜 

  7月8日,安徽省枞阳县纪委通报了一起处分决定,决定给予该县陈瑶湖镇党政办主任周巨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立即免职。

  记者获悉,周巨龙因“个人认为带领部队从大街上行走可以扩大影响”,故而带领抗洪抢险部队“绕远路”,枞阳县纪委在通报中认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

  时值南方大汛期间,乡镇干部因为“绕远路”而被免职,这一处分决定随即在网上引发热议。新京报记者盘点发现,自今年汛期以来,多省份密集通报抗洪抢险中,干部违纪案例,涉及擅自离岗、在岗不尽责等多种情形。

  乡干部“故意绕路”被免

  周巨龙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带路”而被免职,又因为这次免职,而成为“网红”。

  在此之前,周巨龙刚刚担任安徽枞阳县陈瑶湖镇党政办主任。今年夏天,长江中下游地区汛情凶猛。枞阳县陈瑶湖镇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河湖港汊密布,距离长江主航道只有寥寥数公里,因此,这里历年都是抗洪一线。

  2014年6月30日,陈瑶湖镇党委和政府联合成立“陈瑶湖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徐国东担任政委,镇长周巨飞担任指挥长。新京报记者看到,在这份文件中,周巨龙被任命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公开报道显示,7月7日晚,东部战区支援枞阳防汛工作的十二军200余人驻扎在陈瑶湖镇中心学校。第二天上午7时43分,陈瑶湖镇镇长周巨飞接陈瑶湖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指派周巨龙带领抗洪部队从陈瑶湖镇中心学校后面的小路,赶往横埠河南岸参与抢险。

  事后证明,这一指令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枞阳县纪委的通报显示,周巨龙“未经请示,擅自于当天7时55分左右带领抗洪抢险部队从陈瑶湖镇镇政府门前大街,绕道前往抗洪抢险现场”。而关于这一行为背后的逻辑,通报中表述为,周巨龙“个人认为带领部队从大街上行走可以扩大影响”。

  当事干部称“不便评论”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3日,枞阳县纪委便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防汛抗洪应急值守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在这份通知中,当地纪委对抗洪抢险中“擅离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贻误防汛抗洪战机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月8日,枞阳县纪委发布通报称,周巨龙身为中共党员、陈瑶湖镇党政办主任,在防汛抗洪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不严格执行上级命令,擅自带领抗洪抢险部队绕远路前往抗洪抢险现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经研究决定,给予周巨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陈瑶湖镇党委立即免去周巨龙的陈瑶湖镇党政办主任职务。

  昨日,新京报记者致电陈瑶湖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称,周巨龙“已经不再上班”。记者随后多次致电周巨龙本人,对于这份处理决定,他反复表示“不便评论”。

  ■ 追问

  处分有何法律依据?

  防洪法有相关规定,构成犯罪依法追刑责

  新京报记者看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防汛抗洪工作中的过失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拒不执行防御洪水方案、防汛抢险指令或者蓄滞洪方案、措施、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等防汛调度方案的;违反本法规定,导致或者加重毗邻地区或者其他单位洪灾损失的”等情形。

  防洪法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上述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绕远路”被免冤吗?

  专家:不冤;“免职是问责不是处分,仍可起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抗洪抢险来说,时间很重要。类似“绕路”这样的做法,无论其出于何种动机,都容易造成严重后果。“作为党员干部,不遵守组织规定,工作动机不纯,受到免职处理,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

  新华社以《抗洪抢险既不能“慢作为”也不能“乱作为”》为题,对枞阳这一处分决定进行了评论。文中认为,“这名干部受处理一点都不冤,它警示一些工作思路不清、决策随意散漫的人必须摒弃形式主义,做到令行禁止、务求实绩。”

  新京报梳理发现,有2官员在防汛期被免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此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因突发事件被免职和引咎辞职的官员,免掉的一般只是职务本身,行政级别待遇并没有同时被免掉,所以不少官员免职不久就再度起复。“‘免职’本身是个中性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列出的处分类别中,并没有‘免职’这一项。《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列出了‘免职’,这里的免职代表的只是问责,并不是处分”。

  追责力度是否趋严?

  历年各地对于抗洪工作均要求“严格追责”

  今年入汛以来,南方各省份均对抢险中的违纪情况进行了密集通报。那么,今年对于这类违纪行为的追责,是否较往年更为严格呢?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作为一项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历年各地对于抗洪工作均要求“严格追责”。

  2010年7月5日,江西上饶市纪委同一天通报追责的53名党员干部,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通报批评14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警告3人,免职11人,诫勉谈话1人。另外,还对3个乡镇党委、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媒体报道称,此次“问责速度之快、人数之多,显示了上饶市委对防汛工作的重视程度”。

  ■ 盘点

  4省10余人防汛不力被处理

  今年汛期以来,各地密集通报抗洪抢险中,党员干部违纪案例。涉及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河南等多个省份,违纪情形包括脱岗、在岗不尽责等。

  新京报记者盘点发现,上述通报,多由当地纪检部门发出。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则视情节轻重,包括诫勉谈话、党内警告、行政记过、通报批评、扣罚奖金、免职等。

  湖北

  1 南漳:带班领导脱岗、值班电话无人接

  6月23日晚,南漳县政府应急办对各单位防汛期间值班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县教育局、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3家单位值班人员在岗、带班领导不在岗;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4家单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

  处理:6月24日,南漳县委对上述7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上述单位党委(组)作出书面检查。

  2 阳新:脱岗、在岗不尽责

  7月2日下午2时20分,黄石市防汛指挥部在检查防汛工作时发现,阳新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带班负责人副厂长张军私自离岗,值班人员刘道斌在岗不尽责。

  处理: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厂长梁师青行政警告处分;副厂长张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免除其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副厂长职务;值班人员刘道斌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上述三人均处扣除奖金处罚。

  湖南

  1 岳阳:脱岗

  7月5日19时30分左右,岳阳市纪委暗访组在柳林洲街道新洲村堤段开展防汛督查时,发现该堤段柳林洲街道联点干部付荣武未在岗。经暗访组现场电话查问去向,付荣武答复自己已回家,当晚不再上堤。

  处理:付荣武在防汛期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违反防汛抗灾纪律,君山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 宁乡:脱岗,未按要求调度工作

  据长沙市纪委通报,7月5日晚,宁乡县双江口镇周家湾电排机埠管护直接责任人、双江口镇水管站副站长余建明不在岗,且未按防指相关要求调度工作。

  处理:经报请宁乡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双江口镇人民政府免去余建明副站长职务。

  河南

  延津:乡政府大院空无一人

  新乡特大暴雨发生后,延津县县委书记祁文华一行在到达司寨乡政府后发现,乡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值班人员均不在岗,乡政府大院空无一人。经联系后,乡党委书记侯宏力才匆忙赶到。问及汛情,侯宏力含糊其辞。后经调查,侯宏力擅离职守,中午竟到村支书家饮酒。

  处理:9日下午,中共延津县委作出决定,给予司寨乡全县通报批评,责令乡党委书记侯宏力停职反省,并由县纪委介入调查处理。

  江西

  永修:脱岗

  据江西永修县纪委通报,7月5日,永修县防汛督查组督查发现:县科技局副局长胡利锋、县国税局副局长万春晖、县供销社工会副主席王良骥3名同志在防汛值班期间脱岗。

  处理:胡利锋、万春晖、王良骥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月6日,永修县防汛督查组督查发现:工商银行永修支行办公室主任孔清、永修农商银行马口支行副行长唐云峰、人保财险永修支公司副经理戴瑞华、永修县残联工作人员袁新华在防汛值班期间脱岗。

  处理:给予永修县残联工作人员袁新华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工商银行永修支行党支部、人保财险永修支公司党支部、永修农商银行按程序分别给予孔清、戴瑞华、唐云峰纪律处分。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