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省城镇化率力争达到50%以上;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力争达到1700亿元;全省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60公里……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着力完善城乡住房保障制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运行有序的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
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城乡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实效性、严肃性提高,空间开发管制加强,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建筑文化品质不断提高,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乡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力争达到1700亿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更加完善,地下管网覆盖率和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60公里,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增强。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7%(县城9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8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县城7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县城8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县城18%)建成区绿地率城市30%(县城15%)。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实现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全覆盖。
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40万户
村镇建设。实现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全覆盖。力争完成4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到2020年,农村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达32平方米;农村安全住房比例达到90%以上。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基本建成100个重点示范镇、1000个重点示范村。
房地产市场。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新方式,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与全省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与监管体制。建设节能、省地、环保住宅,降低住宅成本,提高住宅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住房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大力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条件。继续加快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新建、租赁、回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5万套;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40万户,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把一些存量住房转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加快推进在建公共租赁住房竣工入住,有效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住房公积金。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加大对个人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完善管理体制。
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220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1600亿元,缴存余额达到1000亿元,个贷余额达到600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70%以上。
建筑业总产值增长7%以上
建筑市场。建筑业总产值增长7%以上。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筑市场监管持续加强,行业人才队伍素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城乡建设防灾救灾体系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到“十三五”末,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末,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继续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探索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发挥省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作用;引导太阳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