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行政改革蓝皮书: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报告No.5(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蓝皮书指出,我国实行官邸制时机已成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要“探索实行官邸制”,说明这一制度已被纳入中央全面改革的重要计划。近几年,一些地方正在探索异地交流任职官员流转房制度,但就全国而言,这一制度还没被提上议事日程。(5月17日《北京晨报》)
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内居住的住所,官员本人没有产权,任期内只有使用权,任期届满必须无条件退房,由下一任官员居住。官邸在我国虽尚未出生,在国外却常见,如美国几乎所有州都有专门官邸,供州长及其家庭使用。官员住房制度实行官邸制,便成了“铁打的住房流水的官”。很多人因此认为,官邸制有利于遏制官员“以权谋房”的住房腐败。
官员的住房腐败,被称为“摆在大街上的腐败”,确实必须得到有效治理。不然,从“房叔”到“房婶”,从“房姐”到“房妹”,从“房孙”到“房爷”……“以权谋房”的“房氏家族”仍可能扩大,一次次刷新公众眼球。“房腐”高发,无疑都是权力在起着巨大作用,不仅让腐败屡反不止,还助推房价一路高涨。因此,以官邸制遏制住房腐败的呼声,在这几年时有所闻,不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民间都有探讨。
然而在我国现阶段,官邸制真能遏制住房腐败吗?上述蓝皮书的调查表明,受访者在认为“实行官邸制的时机已成熟”之时,还认为实行该制度的阻力仍然不小,38%的受访者认为“阻力主要来自既得利益集团”;36%的受访者认为“阻力主要来自各级领导层”;16%的受访者认为“阻力主要来自中央高官”。阻力如此重重,实行官邸制,不但可能遏制不了住房腐败,反让一些官员拥有又一个特权:拥有多处私邸,又能住进官邸。
还必须认识到,实行官邸制,并不意味着官员不能再追求拥有私宅。按现在模式,很多官员在任期间的住房由当地政府提供,在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任职,就给他们创造了永久占有多地多套住房的机会。实行官邸制,则可在一定程度抑制国有资产流失。但要预防“以权谋房”的住房腐败,恐怕难以实现。官员不能通过异地调动多占福利住房,但仍可利用职权,一路调动,一路违规建房、低价套购或超标准侵占各类保障房。
从国外经验看,能够享受官邸的官员,只能是少部分官员,如果数量太多,势必给政府财政造成难以承受的负担,又会成为特权的象征,不少地方也会将官邸制,当成再度大兴楼堂馆所的最好借口。实施官邸制,也必须先行清理掉官员的现有住房。但现在,官员住房腐败的形式既复杂又可能广泛,在官员财产申报普遍执行难的情况下,如何摸清多占住房的底数,分类解决官员的住房问题,肯定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由此观之,寄望官邸制遏制住房腐败不现实,有人甚至担心官邸异化为私宅。先建立健全了各级官员住房申报制度及住房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开了不同级别官员的住房标准,建立健全了对住房腐败的问责制度,并大力处罚,规范权力运行,保障群众对干部住房的知情权,再考虑官邸制的可行性也不迟。前期打击住房腐败出了成果,制度建设也做到了位,官邸制才不至于变形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