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龙港镇地处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的鳌江入海口南岸,是联合国开发署可持续发展试点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全镇现辖14个社区、171个行政村、22个居民区,辖区面积17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7.3万、常住人口44.4万,其中建成区面积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7万,城镇化率60.8%。2015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226.9亿元,工业总产值407.8亿元,财政总收入23.2亿元。
2014年12月29日,龙港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为全国第一批64个试点地区中仅有的两个镇级试点之一。龙港的试点任务是,根据国家11个部委文件要求,探索建立职能分工合理、行政层级优化、管理机构精简、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能提高、公共服务改善、治理能力提升的新型设市模式,力争经过3年的改革创新和实践,为全国特大镇改革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一年来,龙港镇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领导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试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龙港镇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机构数从41个减为15个,人员从实有1175名到初步核定人员编制736名。计划今年6月,15个“大部门”进入实质性运行。以“应放尽放”和可承接为原则,推行新一轮的政府职权下放,目前正在对接下放的县级权限事项约1002项。拟将155项的行政审批职能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个门、一个窗、一个章”的“一站式”服务。拟将近500项的行政执法职能分批纳入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综合执法,利用正在建设的智慧平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在社会管理层面,按照扁平化管理的要求,将原有17个社区整合为14个新型社区,原有462名人员初步拟定人员编制为393名,逐步建立“市管社区”的体制。
今后一个时期,龙港将以“镇改市”为目标,紧抓列入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的历史机遇,全面落实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等各项试点改革措施,突出抓好“改革提速、产业提升、城市提质、生态提优、民生提效”五大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龙港经济、城镇、社会、政府转型发展,力争成为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新型城镇化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