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江苏盐城的施女士来说,世界上最痛心的事恐怕就是,人还在,房子没了。
近日,施女士一家遇到蹊跷事,她家周边在搞房地产开发,当地政府部门多次找她家商谈拆迁补偿事宜,但一直没谈拢。上个月她出国旅游几天,房子竟然被拆,只剩一片废墟。20日,记者就此事采访时,当地相关方面均表示“不知情”。
这样“人走房没”的事件,公众都快审丑疲劳了;这样“不知情”的回应,也几乎成为类似事件危机公关的标准台词。问题是,一句“不知情”就够了?究竟是谁拆了房子?背后有没有人授意甚至纵容?房屋是公民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私拆就是违法行为。
国家规定,拆迁工作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而不是“先拆后补”“先斩后奏”。类似事件一再发生,根本原因还是不敬畏法律和私产、违法成本太低,甚至没有问责。盐城这起事件,当地会较真追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