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快递丢邮件不全赔”是一种霸王条款
时间:2016-04-12 22:18:26  来源:光明网  作者:张西流 

    等了3天,4月8日邮政速递快递员送来快件时,却发现原本装着一部iPhone6手机的盒子里只剩一张泡沫纸,这让陕西咸阳的武先生和他远在南京的朋友傻了眼。10日下午,邮政速递咸阳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武先生当时保了1500元,如果物品丢失找不回,按照规定,只能赔偿1500元。”(4月11日《华商报》)

  首先必须承认,在快递业务中,将邮件送到消费者手中,是邮政等快递企业最基本的责任。如果因邮件在快递途中丢失,快递企业没有将邮件送达到消费者手中,那么表明其未能履行职责,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换言之,快递途中的邮件丢失,消费者要求快递企业全额赔偿,这样的维权诉求,理应得到支持。如此语境下,武先生价值5000元的手机丢失,邮政快递仅按保价赔1500元,其自然难以接受。

  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有关规定,“保价的邮件丢失或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可见,邮政快递赔偿失主1500元,符合此规定。相比之下,武先生幸运得多。2012年11月,一家珠宝公司给深圳的客户快递了两块1公斤重的24K黄金,价值68万余元,结果客户收到的是一只空箱子。事后,快递公司只答应赔2000元,法院就此案进行判决,快递公司无需担责。

  近日,根据国家邮政局的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丢件、快件损毁是快递业投诉的主要问题。消费者对快递业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快件延误、服务态度差、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占快递业务有效申诉量的85.4%。可见,快递行业极不规范,乱象丛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行业监管政策滞后,行业自律意识不强,行业标准缺位。特别是,快递丢失邮件不全赔、甚至不赔,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为快递行业出现包裹延误、丢失、损毁、内件短少及服务态度差等不良现象埋下了祸根。

  既然是霸王条款,就应该废除。换言之,邮件丢失全赔,应成为快递行业的一项法定义务。首先,必须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缮,取消一些为快递企业免责的霸王条款,强化快递行业的赔偿责任,让客户承担零风险,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特别是,快递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管理和服务,规避包裹延误、丢失、损毁、内件短少及服务态度差等不良现象。如此,快递更安全,将会进一步促进网络消费,这对于电商、快递企业和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多赢的结果。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