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审计署最新统计,截至去年底,通过扶贫审计,已清理消化或加快下拨扶贫资金19.53亿元,查处235名责任人员。
同时,扶贫审计还促进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地方出台或修订了50多项规范性文件,归还和发放了1.82亿元扶贫资金。
2014年8月以来,审计署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持续关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资金统筹使用情况、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揭示和反映了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以及积极、主动、有效作为的典型。
审计署不仅组织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还将扶贫责任落实情况列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并在社保资金、涉农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影响制约扶贫政策落地生根的体制机制问题。
对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审计,凡是审计发现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重大损失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依法查处;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凡是有利于各类资金整合用于扶贫的、有利于扶贫项目稳步实施的、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的情况,坚决予以支持,并积极促进完善总结;三是坚持推动改革,凡是审计发现不利于精准扶贫的体制制度问题和障碍,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和完善相关体制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