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计划》明确了2016年示范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城市创新驱动发展的客观要求,准确把握城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切实提高城市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并提出了编制实施城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等8项具体任务。
据悉,为保障《计划》中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除对示范城市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城市的指导力度,并将继续开展年度示范城市工作考核和示范城市实力状况评价,并以此作为示范城市工作复核和示范城市加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