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红线要“严防死守”
时间:2016-03-14 10:14:53
来源:红网 作者:郑端端
生态环境建设一直是习总书记关心的大事。近年来,总书记多次对一些地方出现的破坏生态环境事件作出批示,要求坚决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绝不松手。秦岭山麓生态屏障违规建别墅、千岛湖饮水保护区违规填湖、青海木里煤田超采破坏植被、新疆卡拉麦里保护区“缩水”给煤矿让路等,就是其中的几件。如今,这些地方整改情况如何?生态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记者进行了追访。(3月12日《人民日报》)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21世纪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生态环境是一个不断发展演进的系统,一旦被突破,“不可逆”的生态平衡必遭破坏,甚至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即使“亡羊补牢”,也难以恢复原状。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环境问题解决得好坏关系到中国的国家安全、国际形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以及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时时提醒,处处提起,事事敲响警钟,可谓是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彰显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对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习总书记曾说,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种的常青树就是揺钱树。此次,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他也强调,一定要生态保护优先,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因此,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生态环境保护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要尽最大努力制止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用实际行动给子孙后代留下美丽的生存发展环境。笔者认为,生态旧账要多杀“回马枪”,高举“生态环境终身追责”的利剑,将责任追究进行到底,重典治乱、铁拳治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者必须严厉问责,绝不姑息,让制度真正发威、起作用、见实效。对那些虚与委蛇、不积极整改糊弄上级、曲径通幽、弄虚作假的,要实现精准“打击”,防止责任转嫁、滑落,不让乱作为的孬官、不作为的懒官“金蝉脱壳”,真正做到“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是一种发展观,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我们长远发展的最大资本和潜力。要解决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找到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结合点,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立正确的生态政绩观,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平衡担当该担当的责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珍爱环境,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带来金山银山。
生态文明建设的正道,是尊重自然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权益,善待一草一木,善待每一寸土地。要让生态保护的“红线”成为“高压线”,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的自觉性、积极性,做绿色卫士,每个人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