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强化森林经营和保护,以宜林地面积较大的长江上中游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为重点,积极推进宜林地营造林,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防护体系。
长江经济带森林生态系统是沿江绿色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工作仍然面临着森林生态功能脆弱、低效退化林面积大等问题,与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功能定位还有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工作,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经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特提出《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建成以各类防护林为主体、农田林网及绿色通道为网络、城镇乡村绿屏为节点的生态防护体系,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森林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价值得到提升,用材林面积明显增加、结构优化合理,有效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森林面积增加290万公顷,森林蓄积增加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3%。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宜林地营造林、大力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城镇村庄绿化美化、构建绿色通道和农田防护林网、加快重点区域治理。
《意见》表示要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丰富的树种资源和良好的水热条件优势,以宜林地面积较大的长江上中游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为重点,大力营造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的防护林和国家储备林,积极培育优质珍贵大径级阔叶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木结构建筑原料林、竹林、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
在强化森林经营和保护方面,《意见》要求全面推进中幼龄林抚育、着力开展低效退化林改造、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意见》还表示将提供保障措施,完善投入机制和创新建管机制。国家进一步加大对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在安排防护林体系建设、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工程补助资金时,给予长江经济带以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