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达147.9万家,比2014年底增长15.5%;入社农户9997万户,覆盖全国41.7%的农户,各级示范社超过13.5万家。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和农民分工分业深化,农民对合作内容、合作领域、合作方式的需求呈现多元化,合作社的创新形式日益多样。
在组织形式上,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和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社区股份合作社方兴未艾,一些地方农民以房屋、厂房入股组建的富民(物业)合作社,实现了土地、资产、技术等资源要素的合作。
在产业业态上,合作社积极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在生产销售同类农产品的基础上开展种养循环、产加销一体、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多种经营,收获了技术进步与产业融合红利。
在运行机制上,合作社成为集新型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于一身、融生产与服务为一体的开放载体,逐步形成了参与主体多元、利益分配多样、管理决策灵活的运行机制。
在支持方式上,一些地方从给项目给资金的“输血式”投入,逐步转化为搭平台建机制的“造血式”扶持。一些地方将财政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到农民个人并投入合作社。同时,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合作社在更大范围开展了联合与合作,目前合作社联合社达到72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