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审计报告都着重对科研经费存在的冒名领取、借壳套现、虚开发票等问题进行披露。可从审计结果来看,科研经费一直未能逃脱“唐僧肉”的命运。
近年来,一批科研单位、科研工作者频涉腐败案,像广州科技和信息化局系统腐败案、准院士段振豪案尤其引发关注,这也引发了各方对科研经费投入方式的广泛关注。而事实上,过去数年间,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媒体发出追问:万亿科研经费去向何处?
其实,近年来科技界屡屡爆发丑闻,类似科研经费“开会出差”被侵占、挪用等的问题一再曝光,直观说明根子在现行的科研体制尤其是科研经费管理漏洞上。而目前来看,科研经费已经陷入了“投入越多,挪用越多”的怪圈。
目前,很多科研经费的使用在科研部门内部秘而不宣,科研经费花在哪儿大家不知道,取得了什么结果大家也不知道。所以说,每年的审计报告都着重对科研经费存在的冒名领取、借壳套现、虚开发票等问题进行披露。可从审计结果来看,科研经费一直未能逃脱“唐僧肉”的命运。
这是因为,一方面,科研经费管理粗放、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是科研经费滥用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另一方面,也源于科研经费报销制度不合理。一些高校往往忽视了科研人员的人力成本、智力成本,忽视了他们为一个课题殚精竭虑耗费的苦心与付出的精力,这就逼迫科研人员只能凭发票、差旅费为自己报销。这其实也是科研经费被滥用的深层问题。
而在科研发达的美、英、日等国,由于设置、审计、监管很严格,并有相关法律,科研经费被贪污的事情很少发生。政府资助的科研课题,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研究机构内部控制,审计部门事后审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实现了研究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监控。此外,还特别注重依法管理课题经费,比如美国颁布了《总监察长法》《联邦会计和审计法》《单一审计法》等法律;日本最高科技部门综合科技会议出台了《关于防止公共研究费不正当使用的共同指导方针》,文部科学省出台了《研究机构的公共研究费的监管指导方针(实施准则)》等规定。一旦被查出问题,责任人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目前,在科研领域里,国内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因此,我们必须加快立法步伐,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引入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做到重视人才、尊重人才,才能有效打破万亿科研经费“开会出差”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