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消化商品房库存要顺应市场
时间:2015-12-15 09:37:56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余丰慧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后,中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以及许多专家学者纷纷聚焦于此。

   房地产去库存化非常紧迫和必要。这不仅是一个促进经济增长的事情,更主要的是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的大事。特别是一些三四线城市,由于盲目跟风一二线城市,加之大房企“下乡”,带来两个结果:房价被拉升得畸高;住房严重过剩。依靠大举负债特别是贷款开发的住房,一旦积压太久,必将引发银行坏账等金融风险。

    如何去库存,措施与路径选择非常重要。目前各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提出了许多去库存化的措施和路径,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对如何去库存化都大有参考价值。但是近期出现的两种去库存思路建议,笔者不敢苟同。

    一种建议是政策性住房成为主要切入点,可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通政策性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存量商品房市场,控制政策性住房新建,加大收购存量商品房力度(环球网12月13日)。另一种观点是此前《经济参考报》的消息,一些专家和官员建议加大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购房力度,促进去库存。这两点笔者认为都非常值得商榷。

    通过购买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来去库存的话,实际上是拿保障性住房来托市,这种做法最大的受益者是开发商。是政府拿公共财政资金往开放商的血盆大口中填。同时,政府这种购买行为使得具体操作的公务员形成较大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

    让农民购买来消化库存更是缘木求鱼。大多数农民家庭的购买力非常有限,面对畸高的房价怎么买得起、住得起、留得住呢?政府这补贴那免税都很有限,购买力与高房价的差额政府也补贴不起,基本还是农民自己出钱或者倾其所有或者背负几辈子债务购房。一个住房已经套牢了众多城市房奴,还要套牢农民吗?

    必须弄清楚住房去库存化主要是市场上的商品房,这就要求必须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而不是行政化的做法。市场的归市场,去库存化必须遵守和敬畏市场规律。按照供求关系、需求原理,去库存化最好的路径选择就是降低房价。有人说,降低房价开发商不就赔钱了吗?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做生意岂能只赚不赔呢?赔钱就不卖,要捂着,那是开发商的事情。能够还清贷款等负债,库存放多久都是自己的事情,也都不违背市场机制。

    总之,一切托房价性质的行政化举措都要慎重,唯一出路是顺应市场,通过降低房价来消化库存。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