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高校都在校内为应届毕业生准备了大型的招聘双选会。然而,走出校门就面临住房问题。天府早报记者发现,成都如今兴起了家庭式求职公寓。记者6日来到书院街一家求职公寓发现,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内,3个卧室里面摆放着上下30多张床,这些床位每天价格为25元,月租费350元。(12月7日《天府早报》)
80平米挤30多人,与其说这是“求职公寓”,不如说是群租房。众所周知,群租房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一方面,群租房逐渐向家庭旅馆方向发展,容易发生变相逃税、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对社区内群租现象难以管理,容易带来社区安全隐患。鉴于此,早在2011年2月1日,住建部便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
首先,对群租房进行适当的行政和立法干预是必须的。但是,法律和制度不能忽视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和生存权问题,而生存权和居住权是每一个城市居民最基本的人权。尤其对于一些刚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来说,租金支付能力更低。今年7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对1873人进行的调查显示,66.9%的受访者毕业入职后租房居住。然而,很多人了解生存艰辛的第一课,也是租房。比如,就近租房难、虚假宣传、中介费过高及群租现象等,影响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激情和生活质量,更影响了社会满意度和个人幸福感。因此,进一步规范租房市场,给力“租房族”,是地方政府的必然选择。
在发达国家,普通民众同样面临高房价问题;特别是刚入职的年轻人,更是无力购买房产,租房成为常态。发达国家民众的租房积极性,除了源于政策保障、政府提供公租房或补贴之外,更在于对保障房建设的纲性要求,及对房屋租金的强力调控。2010年,法国有666个市镇因保障性住房比例未达到《城市更新与社会团结法》最低20%的要求而被罚款,罚金总额为7620万欧元。德国《民法典》等多项法律均强调保护租房者权益,各州、市及乡镇都设有独立机构,制定各地段房租价格标准范围;房租涨幅若超过20%就被视为违法,超过50%则构成犯罪。
与发达国家相比,租房的局面在我国表现更为突出。要知道,“居者有其所”,不是每个人都有住房。也就是说,有相当一部分人要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而刚入职的大学毕业生,更是租房主要群体。因此,只有完善租房体系,才能给大学毕业生更多可能。一方面,通过政策调控手段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大学毕业生理性居住;另一方面,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公租房、廉租房等,国家和大学毕业生建立起社会契约关系,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使国家更具凝聚力,大学毕业生更有幸福感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