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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截至2014年城市化率达80.34%
时间:2015-12-06 22:24:01  来源:欧阳海杰  作者: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摘要:与全国和全省相比,2014年兰州市的城镇人口比重(80.34%)分别高出全国25.57个百分点、全省38.66个百分点,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二(低于嘉峪关市),2010~2014年兰州市城镇化进程比全省平均水平(提高5.56个百分点)快1.18个百分点。

    兰州已进入高级城市型社会

    截至2014年,城镇化率达到80.34%,就业形势仍然严峻

    昨日,甘肃省统计局发布“兰州市城镇化建设中的就业现状分析”指出,“十二五”以来,兰州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两大主题,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经济社会较快发展。

    1 现状

    安宁、城关、西固区已进入完全城市型社会

    分析认为,近年来,兰州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兰州市366.49万人的总人口中,城镇人口为294.4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80.34%,比上年提高0.63个百分点,已进入高级城市型社会(城镇化率在76%到90%之间)。乡村人口72.05万人,比2013年减少1.84万人,乡村人口比重下降为19.66%。城镇人口的增加,主要是由人口迁移变化及城乡地域划分变动带来的。

    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275.86万人)相比,2014年全市城镇人口增加18.58万人,4年增长6.74%,年均增长1.69%;乡村人口由2010年的86.05万人递减至72.05万人,减少1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4年提高了4.0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与全国和全省相比,2014年兰州市的城镇人口比重(80.34%)分别高出全国25.57个百分点、全省38.66个百分点,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二(低于嘉峪关市),2010~2014年兰州市城镇化进程比全省平均水平(提高5.56个百分点)快1.18个百分点。

    2014年兰州市安宁区、城关区、西固区城镇化率率先突破90%进入完全城市型社会阶段,七里河区和红古区迈入高级城市型社会阶段,而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3个远郊县还处在初级城市型社会(城镇化率在51%至60%之间)以下,乡村人口比重大于城镇人口,是“十三五”时期兰州市加快乡村人口城镇化转移的主战场。

    2 困境

    岗缺人和人缺岗的结构性矛盾突出

    省统计局表示,虽然兰州市城镇化进程中成绩显著,但城镇化进程中的就业形势仍然严峻。首先,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形势仍会持续,从人口总量上看,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内,兰州市的劳动力资源供给丰富,劳动适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维持在80%左右的较高水平,每年城镇新增劳动力在2万人以上,劳动力就业的压力仍然艰巨。加之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使得进城的一部分未就业农民,由过去的隐形失业转变为显性失业。

    此外,采矿业,制造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在近几年内将处于深入调整期,这些服务业的萎缩或破产,必然导致行业性失业人口的增加。

    兰州市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调整不协调的问题仍然明显。从就业看,部分劳动者通过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但就业状态并不稳定,影响了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众多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新成长劳动力,择业目光仍放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谓“金饭碗”的岗位上,对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就业观念仍需进一步加强。

    岗缺人和人缺岗的结构性矛盾突出,集中表现在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受物价上涨和政府对公款消费管控力度的加大,高端餐饮等服务性行业经营趋于平淡,薪酬降低,出现了招工难和岗缺人的现象。而在新型工业企业里,受人才因素的制约,缺少一线操作员和专业技工等技能型人才与中、高级管理人才。

    3 建议

    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甘肃省统计局认为,城镇化建设离不开产业的支撑。面对城镇化进程与实现城镇人口充分就业两大重要任务,兰州市必须通过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合理优化产业结构和配置劳动力资源来保持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要优化投资结构,发展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兼顾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服务性企业和经济组织,如物业管理企业、劳务派遣组织等。充分发挥兰州新区和经济区、开发区的集中产业优势,统筹培育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企业的招商落地,提高就业率,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城市经济健康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也要提高投资社会效益。在当前经济以投资拉动为主体的经济模式下,既注重经济效益,又注重投资对城镇化发展的社会效益,使项目投资与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居民收入相结合。

    同时,推进城乡一体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鼓励致富能人创业。鼓励在外务工者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经验返乡创业。对自谋职业、集体创业和开展生产自救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税率优惠和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小额信贷,帮助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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