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方针已定,紧接着就等着统一落实时间的敲定,以及相关的配套、辅助政策的出台、执行。11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介绍2015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进展。会上,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介绍,原政策要求二孩要回户籍地审批,如今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这样,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在现居住地登记。
这无疑是一个便利民众的决定,至少从卫计系统的工作来看,“服务”优先于“管理”。此外,发布会也传出消息,从今年开始,中央也会大力推进育龄妇女婚育证明的电子化改革。在过去,开婚育证明带来的烦恼困扰了不少人,电子化改革之后,此类烦恼将有可能大幅度被免除。
卫计委的决定当然是基于目前流动人口数量巨大的现实作出的。按照《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的数据,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增速放缓,但城镇之间人口流动日趋活跃。预计2020年,我国流动迁移人口将增加到2.91亿,年均增加600万人左右,其中农业转移人口约2.2亿人,城城之间流动人口约7000万人。“十三五”期间,人口继续向沿江、沿海、铁路沿线地区聚集。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人口还会由于人口的迁入而继续增长。
面对如此庞大的流动人口,生育流动也出现较大变化,与2010年相比,2013年流动人口子女在现居住地出生的比例上升了23%,达到58%.相应地,在户籍地出生的比例明显下降。并且可以预见,到2020年“十三五”末期,这一比例还会不断上升。所以,生育登记如果继续实施异地登记,带给生育家庭的不便和户籍政府的压力将会加剧。
事实上,生育登记层面的去审批化虽然值得称赞,但对于做好二孩政策的配套服务是远远不足的。尤其在人口流动的大背景下,更为核心的问题不在于简化“生育登记”,而在于适时地提供相应的二孩服务。从怀孕到出生,再到幼儿园教育时期和义务教育阶段支持政策,或提供一定的物质扶持,或促进流动人口城市福利的均等化。
尤其是城市卫生、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服务均等化的问题,这不仅是二孩政策之后应当加快推进的,更是中国城市公民权平等赋权的应有之义。当然,这一方面不是卫计委单个部门所能推动的,另一方面,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公平。但依然要指出的是,改革不能仅仅依靠技术的驱动,婚育证明和二孩生育登记的电子化脚步固然可喜,但这并没有真正触动国家财政、福利制度改革的内核。
二孩政策关乎国家兴衰,相信在中央和各级政府的推进之下,在执行上不会有太多阻力和问题。但反过来,二孩政策应该是一个人口福利政策的体系,如果没有相关福利体系的改革,没有行政手续的简化,那么政策成效就可能难以如愿。基于此,二孩配套、辅助政策的发布,应该是帷幕初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