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洛阳市老城区苗北村黄先生最近为了一纸证明“跑断腿”,他因贷款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开具“被征地农民”证明,却被告知应先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能够证明其农民身份的户籍证明。他到了派出所,又被告知,目前已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省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反映
申请小额贷款,却因“证明”犯了难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黄先生,他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始末。
黄先生今年37岁,籍贯是洛阳市孟津县,他的妻子王志红是洛阳市老城区苗北村4组的村民。两人成婚后,他就把户口也迁到了妻子户籍所在地。2011年前后,苗北村集体进行了城中村改造,村民的耕地、宅基地等均被统一征收。
因为做生意需要,黄先生计划向洛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无息贷款,有10类人可以申请,其中包括被征地农民,黄先生认为自己和妻子的情况都符合这项规定。
2014年10月,黄先生曾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一笔小额贷款,邙山镇国土资源所曾给他开过证明,证实其所在的苗北村集体土地中经多年征收已无农用地。
最近,黄先生又帮妻子申请小额贷款,但申请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似乎无法“调和”的矛盾:他到国土资源所申请开具“被征地农民”证明,却被告知需要先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能够证明其农民身份的户籍证明。他到了派出所,又被告知,目前已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省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小额无息贷款是国家给被征地农民的好政策,咱就是想享受一下,咋这么难呢?”黄先生有些苦闷,为了这个事情,他先后跑了四五趟,拿着户口本等一厚摞家里的资料,却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走访
已统一为居民户口,无法开农业户口证明
11月4日上午,记者跟随黄先生先后来到两家单位进行了解。
在洛阳市公安局邙山派出所户籍室,记者看到,在办公室墙上贴出了《河南公安改革十项惠民举措》,其中第一条就是:“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省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各类涉及户口性质变更的审批一律停止,对于居民自愿更换户口薄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换发。”
“这是国家统一的规定,已经取消了两者区分,都是居民,我们没有办法开具农业户口的证明了。”办事员介绍说。
说法
要户籍证明是为了防止“空挂户”
不过,虽然取消了两者的户口性质区分,但黄先生和其妻子作为“被征地农民”的身份并没有改变,小额无息贷款依然是可以向这类人群发放的。国土部门为啥一定要要求户籍证明,而不能通过其它方式证明其身份呢?
随后,记者跟随黄先生再次来到邙山镇国土资源所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来申请开具“被征地农民”的人很多,他们也承担了很大风险,要求户籍证明的主要是为防止“空挂户”来开具虚假证明。虽然全国范围内推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但目前他们并没有接到不再需要户籍证明的相关通知。随后,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展示了之前办理手续的人,都开具有相关的户籍证明。
那么,黄先生妻子的身份就无法证明了吗?对此,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实在开不来户籍证明,那就需要村里的一把手签字,证明其的确是村里人,拿着签字再来办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