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通报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4年度考核结果,海河流域北京、天津、河南、河北,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湖北省考核结果为差。环保部决定,对流域考核不及格省份中水质得分最低、不及格控制单元覆盖全行政区的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静海县、河北省廊坊市、河南省新乡市、湖北省宜昌市,将暂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直至其所在省份通过下一年度流域考核后解除限批。
据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松花江、淮河(含南水北调东线)、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重点流域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底,规划治污工程项目已完成55.3%,77.2%的考核断面达到考核要求。淮河流域山东、安徽、江苏,海河流域山东,辽河流域辽宁、内蒙古,松花江流域内蒙古、黑龙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贵州、四川、重庆,黄河中上游河南、青海,长江中下游流域广西、河南、上海、江苏、湖南、江西、安徽考核结果为好。
环保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同时,将加强总磷控制,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研究将总磷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开展“十三五”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地方做好规划项目筛选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