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土地信托,可以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过程中的很多实际问题:
一是解决了土地流转中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问题
以前农地流转要么由农民分散流转,要么由村集体或者政府主导集中流转。前者往往导致流转效率低、经营风险大,且农民无法充分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后者虽然提高土地流转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却往往无法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通过引入信托公司这个中间人,利用市场的方式集中流转土地,既解决了农民谈判能力不足的问题,又避免了政府、集体集中流转对农民权益的侵害,用市场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效率与公平的矛盾。
二是解决了土地流转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问题
信托的一大优势就是擅长风险管理,一方面,信托公司凭借在风险管控方面的成熟机制,实现对市场风险的有效度量、有效评估、有效应对和有效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土地流转和经营的风险。另一方面,根据信托制度对于委托人财产保护的机制,信托公司对于农民的土地收益有刚性兑付的义务,并且对于因其原因造成的损失有赔偿的义务,即如果圣水樱桃合作社无法按合同支付土地流转费,则信托公司有义务代其向农民垫付土地流转费,而如果由于信托公司原因造成土地财产损失,信托公司还要以自己的财产向农民赔偿,这种机制可以进一步降低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风险。
三是农民主导土地经营,回答了谁来种地的问题
水漳村土地信托流转采用了“双合作社”模式,即由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组织和集中流转,而由农民组建的专业合作社作为土地接转方。这种模式不同于过去向大企业和社会资本流转的模式,确保了农民在土地经营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主导权,进而保证了农民在土地收益分配过程中的主导权,不仅避免了大企业、社会资本对农民利益的盘剥,还为农民就业增收提供了途径,确保了“农民土地农民种”,很好地回答了“谁来种地”的问题。
四是解决了农业现代化的资金瓶颈问题
作为土地经营主体的圣水樱桃专业合作社当前正处于发展的瓶颈期,需要进行包括经营管理和基础设施等在内的全面的软硬件升级,而其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资金不足。有鉴于此,水漳村土地信托流转除了土地信托之外,还专门针对接转方的土地经营设立了一个资金信托,为圣水樱桃专业合作社提供1800万元资金,用以支持其扩大生产、完善设施、改善经营管理,从而解决了其升级转型的资金瓶颈问题,使其能够顺利实现企业蜕变,走向发展的正轨。
五是推动农地流转的同时确保了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中央近期针对农地流转提出“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同时强调保障农民的收益权。土地信托流转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理清内部产权,并借助信托权能分离机制,实现了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民承包权和收益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在确保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承包关系不变并且保障农民收益权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权力完全放活。在推动农村入市,充分发掘土地经营权市场价值的同时,确保了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的稳定,有效维护了基本经营制度。
六是用市场的方式落实土地利用规划,解决了农地农用的问题
信托具有突出的规范性优势,在信托实施过程中,信托公司不仅要遵守信托文件约定的各项职责义务,还必须遵循信托法律规定的信托公司的各项职责与义务,这不仅有利于利用外部机制监管信托公司的运作,也有利于通过信托机制带动提高土地经营的规范性。借助金融监督机制确保农地利用依法合规,确保农地农用,可以有效防止当前土地流转后的“非农化”和“非粮化”倾向。从水漳村的实践情况看,所有的流转土地都被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并没有开展非农经营,更没有进行房地产开发。
七是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解决了市场化过程中农民利益最大化的问题
水漳村模式通过科学设计土地信托收益分配机制,确保了农民成为最大受益者。按照本次土地信托方案,水漳村村民可以从土地流转经营中获得两笔收入,一是每亩1000元的土地流转费,二是土地经营的超额收益;而作为土地接转方的圣水樱桃专业合作社,其社员除了获得上述两笔收入外,还可以获得合作社工资收入。相对而言,信托公司只获得较少的管理服务费,而村委会、政府则不获得收益,农民实实在在地成为整个土地信托流转过程中的最大受益者。
通过土地信托的开展,在确保土地不变性和农地农用的前提下,不仅使水漳村圣水樱桃合作社得到了急需的企业发展资金,也带动了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降低了土地经营的风险,盘活了土地资源,同时还确保了农民在土地经营中的主导权,充分维护了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