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漳村将现有的1680余亩土地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方式集中起来,统一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土地交给圣水樱桃专业合作社经营,信托公司除支付相应的1000元每亩的流转费外,还将为水漳村下属经营主体圣水樱桃专业合作社提供约1800万元信托资金额度,用以支持其扩大生产、改善经营,促进其实现全面盈利。待其实现盈利后,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向信托公司定期支付超额收益,超额收益按照1:3:6的比例向信托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民股东分配。此外,北京信托特别与北京华联集团合作,将圣水樱桃合作社的农产品直接对接华联集团旗下的超市,以保证圣水樱桃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
水漳村土地信托的基本特点有以下几个:
一是守住了四条底线
即水漳村在推动土地流转过程中,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不变、坚持土地的用途不变、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坚持土地流转和经营利用依法合规,守住了基本的底线。
二是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盘活土地资源
即由农民自愿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起来,由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委托人,将土地集中委托给专业信托公司。
三是委托专业的信托公司开展土地市场化运作
即由信托公司凭借市场化经营运作和资源配置能力,以及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优势,对所委托的土地进行市场化运作,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生产经营
即由当地农民自发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圣水樱桃专业合作社作为土地的接转方,负责具体经营。
五是农担公司负责担保
本次土地信托所配套的1800万元资金信托采用市场化的方式,由市农担公司出面为资金信托担保,避免增加乡镇政府的债务担保负担。
六是是收益分配科学规范
合作社土地经营收益扣除生产成本后,分为三大部分,一是需每年固定支付土地流转费约170万元,二是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定期支付信托资金利息,三是除此之外的净利润按照1:3:6的比例在信托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圣水樱桃合作社之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