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重阳节将至,我们社会该如何用行动关爱老人呢?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一家民营公司自2012年起设立孝顺金,即公司从员工月薪中扣除10%或5%作为孝顺金直接打入员工父母账户。此外,公司还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给予额外补贴。该公司负责人吕美叶称,公司一年支出孝顺金20多万元。“孝顺金既启发员工孝敬父母,也帮公司留住了人心,缓解了员工流失与招工难问题。”(10月13日《广州日报》)
“万紫千红才是春”,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这家民营公司强扣孝顺金,看起来好像只是个别企业的“自选动作”,也似乎是这家企业老板一时“心血来潮”,其实,此等“大智慧”颇具远见卓识。中国人口正在走向“深度老龄化”,劳动力人口在减少,将来还有可能“延迟退休”,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我们必须直面现实世界,多想办法多动脑筋。
有人会说,“养儿防老”,我家有儿女,他们会孝敬老人的,“强扣孝顺金”多此一举。应当承认,相当多的子女对其父母是很孝敬的,但,还应该承认,有些子女是不孝顺父母的,甚至于啃老:有的人家“子女住楼房,父母住茅房”,也有的人家“子女海吃浪喝而父母饿肚子”,更有父母生病住院子女不管不问的。所以说,要想老年人晚年幸福,老人应有“足够的养老金”,从而便于接受“社会化+市场化”的优质服务。
现在的问题是,“足够的养老金”哪里来,老年人已失去劳动力,国家财政的钱并非天上掉下来的,正确有态度,就是国家要立法,即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从年轻人工资里强扣孝顺金”。事实上,丹麦等一些养老产业“社会化+市场化”发达的国家早就“依法强扣”了。
或许有人会说,现在年轻人生活压力已很大,还搞什么强扣孝顺金?但,笔者反问,现在有多少年轻人“吃不饱,穿不暖”?事实上,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这家民营公司强扣孝顺金,天并未塌下来。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一代地“强扣孝顺金”,受惠的也包括“年轻人”。
养儿防老,不如制度防老。懂得了这个道理,“强扣孝顺金”就应尽快地成为一种国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