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11点多,安徽芜湖一餐馆发生液化气爆炸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目击者称,事发时有多名学生在店内就餐。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事故原因初步判定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爆炸。多名当地居民介绍,涉事餐馆位于市民经常光顾的小吃街,每天客流量较大,道路拥挤狭窄,私搭乱建现象较多,街上均为类似的小餐馆,多使用同样的液化气做饭。(本报今日6版)
一个液化气罐发生爆炸的威力,不亚于一颗小型的炸弹。安徽芜湖这起爆炸事件,让17个人失去了生命,也把建筑物炸得面目全非。任何偶然的事件背后,都有着必然的因素。爆炸事件发生之后,私搭乱建的现状也就此曝光。一个客流量巨大而又紧邻大学的小吃街,管理如此混乱就无以避免事故的发生。自然,如同任何一件重特大安全事故一样,都需要追问液化气爆炸案背后的管理责任。
近年来,各地先后发生了多起液化气罐爆炸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件。比如2012年11月,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一家火锅店因液化气泄漏,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前不久,在贵阳市南明区阳明路,一家位于2楼的餐厅因液化气泄漏引发爆炸,被冲击波震破的玻璃砸中楼下3名路人,其中2人伤势较重,周边2辆小轿车也不同程度受损。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都有一个共性的特点,一是发生爆炸的地点往往是管理和操作并不规范的小餐馆;二是都存在极大的管理漏洞,往往出事之后才引起监管层面的重视。
当然,管理和操作不规范跟监管不到位也有很大的关系。在安全工作上,做好预防十分关键。对于商业用液化气的监管,存在诸多监管的主体。以餐饮店为例,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液化气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负责监督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测、检验、回收、报废等环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监管,查处违规建设的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负责检查各餐饮、酒店餐饮资格,并对消防安全进行行业监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使用液化气瓶占道经营餐饮单位的查处;安监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大检查。那么现在事件发生后,究竟哪个部门应当为此承担主要责任,应当得到明确并启动问责程序。
2012年,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公布的消息称,本市餐饮业所用液化气瓶不合格率高达70%。首善之区尚且如此,别的地方可见一斑。如此严重的隐患,也意味着发生安全事故几乎无以避免。自然,一个无以回避的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此高的不合格率?如何让商家自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监管部门在其间又扮了什么角色?透过芜湖爆炸事件来看,一个客流量巨大,道路拥挤狭窄的小吃街,存在着明显的私搭乱建,也由此暴露出相关监管机构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此前,其他地方的安全事故也未能引以充分重视并及时整改,最终在令人悲伤的爆炸声中,让公共责任落实不力暴露无遗。
或许,随着此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出现,各地又会开展餐饮行业的液化气专项整治行动。不过,面对混乱状况以及不时出现的爆炸事件,都说明时下的监管还比较低效,既未能建立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监管体系,也说明在监管责任上存在严重的漏洞。对此,除了要通过责任追究以进一步明确责任之外,还应对监管的体系进行整合和改革,从根本上防止“九龙治水”之下的监管真空,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