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推进三个一批人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表示,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
到2020年河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60%
《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
每年实现100万人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等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同步推动现有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规划建设区内城郊村和产业集聚区内村庄的650万左右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全面完成现有218万户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任务,其中城市棚户区75万户、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2万户、城市现有建成区内城中村141万户。力争实现每年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带动随迁家属100万人左右。
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方案》还指出,以县级以上城市为重点,在认真评估水土资源、生态环境等承载能力以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和具体政策。
坚持公平公正、系统推进,对本地农业转移人口与其他常住人口,实行同等的落户政策。要优先推动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完善“三投靠”(夫妻互相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推动农业人口转移由劳动力个体迁移向家庭迁移转变。
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方案》表示,以改善群众住房和生活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成城镇规划区内城中村和棚户区城市化改造任务,同步推进城中村集体资产改制、居民身份转换和配套设施完善,逐步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
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利用补助、贴息、奖励、减免税费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争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支持力度。
注:三个一批人城镇化,即“推动一批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加快一批城中村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快一批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