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扶老太被讹寻证人”的微博消息引发热议,发布这条消息的是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大三学生小袁,而事情就发生在校门对面的马路上。目前,受伤的老人因右腿骨折,正在医院治疗。老人家属称:她当时为什么陪我母亲去医院,她的同学还给我们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如果不是她撞的,她和同学会这样做吗?(《新安晚报》)
道德根植于现实,纵观以往类似“扶与不扶”的不愉快故事,在全社会道德水准显然有待提升之外,不容忽视的挑战在于现实环境有缺陷:其一,老百姓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缺乏社会保障的安全感,特别是老头老太收入低而缺乏医疗保障,摔倒受伤者往往急于抓住“救命稻草”;其二,法制环境缺乏明辨是非、惩恶扬善的严明秩序,做好人被诬陷往往有之,反咬一口的被救助者,即使在铁证面前被曝光,往往也被轻轻放过,廉价的讹诈成本纵容了讹诈的横行。
因为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当肇事的主要责任人逃脱的时候,或者即使是自己意外摔伤,受伤者势必面临严峻的医治和康复费用压力,那些本来就贫困的被救助者及其家庭就容易产生道德动摇,会把救助者当作“救命稻草”扯住,于是就产生了那些恩将仇报的故事。当然,也有被救助者并不是因为救命钱的压力才出此下策,而是类似“碰瓷”式的恶意敲诈。
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遏制见死不救的歪风邪气,法制必须同时动用“惩恶”和“扬善”两手措施。在惩恶的一面,对于诬陷者,必须像对待“农夫与蛇”故事中的毒蛇那样予以严惩。一经查实,不仅要其道歉还好人以清白,还要对其施以法律的制裁,让他们丢钱、丢人、坐牢,做到惩前以毖后。
在扬善的一面,对积极救助搀扶受伤者的行为,在没有确切证据判定案情的前提下,开辟“疑罪从无”的绿色通道,可以制定相关“特赦”、“奖励”和“特别救助”法规,以确保见义勇为者“好心有好报”,确保见义勇为不会遭到误解或者诬陷,特别要确保因见义勇为而遭受的身体和利益损失,会得到社会明确的救助和回馈。
“扶不扶”的道德困境,究其实质还是现实问题,必须通过现实环境的完善来解决。在破解这个难题的过程中,司法、执法部门要当好公正的裁判和主持人,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让破坏公序良俗者无处藏身;民政和劳动等部门要为老百姓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被救者摆脱救治费用的巨大压力,让公德和善心的成长少一分压力、多一份从容。